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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的台灣人辦理拋棄繼承part2
當事人因為疫情及時間、成本考量,不能飛回台灣親自辦理拋棄繼承,雖然當事人在知道親人過世後,立即找我協助辦理拋棄繼承事宜,但又因為居住地與美國TECO(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距離遙遠,無法臨櫃辦理文書驗證直接拿到文件,只能選擇以 #郵寄申請之方式讓TECO驗證文件,等待TECO完成驗證後再寄回給當事人。
TECO雖然在網頁上詳細記載 #郵寄申請 驗證的資訊,但當事人實際操作後覺得困惑,所以遠在台灣的我也一起協助當事人辦理此次郵寄申請驗證文件的程序:
1、經 #轄區公證人(Notary Public)認證的文件。
2、再經 #州務卿(Secretary of Satate)公證。
注意
TECO載明處理時間因疫情關係為30個工作天,而在當事人的文件到達TECO超過30天後,卻仍然未收到回信,TECO網頁也無法查詢進度,然後搜尋Google評價竟是一堆負評
幸好,在當事人擔心幾日後突然收到TECO驗證完成的文件!
當事人急忙將文件快遞給我,我立即陳報給法院,約一週後收到法院 #准予備查 公文書,Sa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