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可當藝人之受託人

蘇思鴻 律師
發表時間:2023/11/28 18:34 239 次瀏覽

小弟最近參加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的課程,課程以信託為架構去服務所謂的有錢家族。不過,一連串課程上下來,小弟覺得即便通過了測驗,成為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還要經歷一些磨練才能上手;首先,要有案源累積經驗,光此點眼前充滿了重重障礙,小弟都辦一些槍毒、詐欺、洗錢、組織犯罪、越界建築、一般及車禍損害賠償等,都遇不到所謂的「有錢人」,所以上前開課程時,有了一個另類的點子,既然接觸不了大客戶,那我頭腦拐個彎,從著作權下手總可以。
例如,有些創作人不懂著作權的管理與經營,那律師可以與創作者訂立信託契約,以創作者為委託人兼受益人(自益信託)或者其親人、他人為受益人(他益信託),在此先以自益信託為樣板討論,律師為受託人,這時要找的是一位精通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的律師才行;由律師來管理、經營著作權。從經營管理著作權產生的利潤作為報酬,一方面反饋給受益人。為何要找律師,因律師不僅可管理經營著作權,還可以處理周邊的法律問題,例如契約、家事事件等。經營管理著作權會遇上著作權授權的問題,通常律師比較能上手,其他周邊商品的規劃衍生的契約或法律爭議問題,律師也能處理。我想到的一簡單的模式,假設創作者是一位畫家,委任律師為契信託之受託人,畫家本身亦是受益人,現在你把自己當成是這個情境下的受託人,如何經營管理畫家的畫作,來創造畫家的營收和你自己的報酬。你可以與博物館或私人畫廊合作,將之出借展覽由其等收取門票,以門票收入做為酬勞,不過,這時候有人想那畫家自己與博物館合作,由博物館擔任受託人就好了,幹嘛要律師,首先,博物館未必具備法人格,因為受託「人」,這個人必須是自然人或法人;即便具備法人格,他也未必懂一些枝枝節節的法律問題,最後也是「要會診」,找律師及其他相關人員討論,既然如此倒不如直接找律師,當然我現在講的先以一些小畫家為例,如果是真的大畫家,那就另當別論。先確定好由律師擔任受託人,再來就要發揮你的想像力了,如題示,畫作要送博物館展覽或私人畫廊展覽,那肯定涉及著作財產權議題了。展示那就是公開展示、也可以在網路展示,那把畫作以電腦畫面顯示,那就是視聽著作,這種透由電腦顯示的過程就是重製,上傳涉及公開傳輸,公眾可得閱覽涉及散布,上開所述,有那一個不涉及著作權,試問如果不懂著作權如何能從事這種信託。假設創作者是一位漫畫家,那就可以將其創作轉化成動畫,這涉及改作;平面轉成立體,涉及重製,同時可將其漫畫中的人物商品化,例如將人物印製在t-shirt,拖鞋、筆記本上,甚至註冊商標等等,重點在於你如何將之利用,使其極大化。此外,這些創作者未必只有上開事務,也許會發生家產的爭議,不動產的糾紛及其他,而律師都能處理,這也是我發揮奇想,要律師擔任受託人之緣故。

蘇思鴻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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