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藝人經紀法

蘇思鴻 律師
發表時間:2022/05/01 23:38 617 次瀏覽

在美國加州要擔任藝人之經紀人,不是隨便阿狗阿貓就可以當的,並須經過該州藝人經紀法規定的特許程序,而加州是全球娛樂界之重鎮,顯而易見藝人經紀也蓬勃發展,律師具備法律專業,插足各行各業早已名聞遐邇,藝人經紀行業,律師當然也不會缺席;那麼未經特許的律師可否擔任藝人之經紀人?那麼又有那些本來就屬於律師執業的核心事務,即便是涉及到演藝工作之招攬而未經特許,仍可為之?均有待釐清。
在我國演藝經紀人毋庸經特許,通常只要有經驗或者有熟人拔擢,亦或有熱誠,又或者本身是藝人,現已未從事藝人工作,因對演藝圈熟門熟路,即順理成章擔任藝人之經紀人,而渠等從事的往往都是一些演藝經紀工作接洽,行程的安排、訂機票、車票等簡單、跑腿的工作,感覺上像是藝人之特別助理或秘書,遇到法律問題,再尋求法律事務所協助,也因之前就有接洽過法律事務所處理過相關事務,所以嗣後相關的法律問題即委任其處理,此外也可能透過認識之人所介紹的事務所來處理,此間並沒有像美國加州要擔任藝人經紀人需經過特許程序,而這些事務所未必可以處理,也許他們懂法律,但未必懂得演藝圈的生態及有關演藝事業之核心法律,往往是接下案件再來研究,或是之前有承辦過演藝事業法律糾紛,但也未必是同樣的案件,講直白一點,處理過擦邊球案件,就跟客戶說有處理過演藝事業法律糾紛案件,一語帶過,總不會將客戶白花花的銀子送來,把他推出去,直接了當說沒處理過。
舉個例子你要當任某個知名職棒投手之經紀人,現逢約滿轉隊或續留球隊,請你去和球團議約,簡單的來講,就是你的委託人成為自由球員要到大聯盟市場尋求下一個契約,身為經紀人的你,要如何爭取到一個大約呢?如果不了解棒球,也不了解市場,更不了解法律,你如何能為你的客戶謀求到一個可以讓他下半輩子永保安康的合約?你如果連你的客戶擅長的是曲球、切球,下沉球,變速球都不懂;亦或不能像資深球探般,能敏銳察覺到你的潛能,將來還能在美國大聯盟這個集世界菁英的棒球聖殿發展多久,都無法預估的人,那你還有何資格成為一名適格之經紀人?那你還能在這市場生存多久?再者;即便你具備上述兩個條件,那當球團擬好契約,而契約內容涉及球員智慧財產之授權時,契約內容出現獨家授權或專屬授權或非專屬授權,你都不了解箇中區別,還要去諮詢律師,那不是比一位具智慧財產權授權專業的律師經紀人,要遜色許多;若有一位匯集上開條件大成的法律專業經紀人,那不是省事多了。可惜我國缺乏這種認知,加上市場規模又小,實足與一些藝人經紀人發達之國家或地區,簡直是落後到無以言表的程度了。

蘇思鴻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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