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狀師談著作權法

蘇思鴻 律師
發表時間:2022/06/27 18:04 554 次瀏覽

構成侵害著作權的重製權,實務常以「接觸」「實質近似」等(這些概念與判準源自美國),作為判斷之依據。那依此標準,「模仿」就構成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權?是這樣嗎?

蘇思鴻 律師

  • 聯絡電話: 0920235793
  • 執業年資: 5年以上
  • 蘇律師事務所
  • 竹東武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