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重詐欺罪可以緩刑嗎?是否一定要關呢?

林冠宇 律師
發表時間:2022/06/06 17:10 783 次瀏覽

你知道家中詐欺罪是什麼嗎?怎麼樣才會構成詐欺罪呢?加重詐欺罪一定要關嗎?專業的翊宇律師事務所,就也來分享加重詐欺罪的定義,並分享相關的案例,來讓你更瞭解加重詐欺罪喔!

  • 法條規定
    • 刑法第339之4條規定:「

      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

      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

      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
  • 怎樣才會成立加重詐欺?
     
    1. 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
      此行為不但讓被害人失去財產,更侵害了民眾對公權力的信賴。例如最常見的,詐騙集團冒用檢察官名義,通知民眾因為有犯罪所得匯入其銀行帳戶,帳戶遭凍結,要求民眾提款出來接受監管,才能解鎖帳戶。
      目前法院的認定,即使犯罪人冒用的職務或單位不存在,只要讓民眾能誤信就屬於犯罪;但要注意的是,若冒用的是外國政府機關、公務員,則不屬於加重詐欺,只能成立普通詐欺。
       
    2. 3人以上共同犯罪
      詐騙犯罪日漸組織化,甚至可以靠車手、人頭帳戶等下游角色,截斷檢警向上調查,多人的詐騙集團更容易得手。
       
    3. 以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
      透過網路媒體如FB、Line,或是用電話、網路電話,或是在電視、電台上賣假貨等,對不特定多數、隨機挑選的公眾行使詐騙,就可能是犯加重詐欺。

那加重詐欺可否易科罰金或緩刑呢?我是被騙去當人頭帳戶要怎麼辦呢?

別擔心我們知道您的疑問,也有在「翊宇律師事務所的官網」準備了一些實際案例,以更加詳細的方式來讓您更加明白加重詐欺罪,以及加重詐欺跟人頭帳戶的關係。

Line ID:@kenlin

電話:02-7729-2797 分機:110、16

*若有案件需要處理你應該選擇最符合您需求的事務所也就是「翊宇律師事務所

*我所可以協助委任費分期付款方案(最多可以24期),減輕您的壓力,協助您把每一分辛苦賺的錢都花在刀口上。

*我們時常跨縣市辦理案件,「距離對我們來說並不是問題」,而交通部分我們都會含在委任費中,並不會在委任費另外追加交通費

*我們的專業您看得見,詳細可以參考【工商時報的獨家專訪報導

*歡迎與我們聯繫,以line進行【線上免費法律諮詢】 

林冠宇 律師

  • 聯絡電話: 0909189070
  • 翊宇律師事務所
  •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91號9樓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