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懶人包-梁雨安律師

梁雨安 律師
發表時間:2020/12/30 10:32 1403 次瀏覽

一、支付命令好處

(一)快速-聲請到結果下來,大概1個多月

(二)省錢-不論金額標的,申請規費統一價500元

(三)有效-對方收到支付命令20日內若無異議,即取得執行名義可執行對方財產(須先取得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確證)。

二、支付命令流程

(一)撰寫支付命令聲請狀-建議可參考司法院的訴狀範例(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365-1-xCat2-16.html),惟如本案請求之事實複雜,例稿之內容不知如何填入、填了感覺那裏怪怪的、或填了感覺還是無法表達本案事實時,建議還是委請專業律師協助撰擬。

(二)遞狀-將打好的狀紙+證據印三份(於第一頁左上角分別書寫正本、繕本、留存本),並於三份狀紙之尾頁處簽名,分三份裝訂完成後,遞送予對方所在地之管轄法院,並於遞狀時一併繳納裁判費500元,正本會給法院,繕本法院會幫你寄給對方,蓋有收文戳的留存本則自己帶回來。

(三)查址-法院過段時間會發公文要求去查對方住址,對方為自然人時,持公文去戶政調戶籍謄本,對方為法人時,持公文去戶政調該法人之法定代理人戶籍謄本+向法人所在地之經濟部辦公室(經發局)申請抄錄該法人之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再將調得資料查報予法院。

(四)補正-因現行支付命令之審查較為嚴格,故如法院認定該聲請狀內容不清楚或需補證據,且有補正之可能時,會來函要求補正資料。

(五)結果-法院如形式審查認定支付命令聲請合法,即會向對方發支付命令,對方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如無異議,則我方可再向法院請求核發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取得完整執行名義,如對方異議,則本案依法轉分訴訟,支付命令程序終結。

梁雨安 律師

  • 執業年資: 5年以上
  • 銳齊法律事務所
  • 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092號10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