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庭可能出現的 5 種結果,你的案件最接近哪一種?

張維軒 律師
發表時間:2026/01/21 11:27 14 次瀏覽

開完偵查庭後,許多人最焦慮的不是當天發生了什麼,而是——
「接下來會怎樣?」「我是不是會被起訴?」

事實上,偵查庭結束後,案件大致只會走向以下 5 種結果
了解每一種結果的成立條件與常見情況,能幫助你判斷目前案件的位置,也更清楚是否該及早請刑事律師介入。

 

一、先快速了解:偵查庭在整個案件中的位置

刑事案件可分為兩大階段:
1、偵查程序(由檢察官主導)
2、審判程序(由法院審理)

偵查庭,正是偵查程序中,檢察官用來:

  • 調查犯罪事實是否存在

  • 比對證據與當事人說法

  • 決定案件是否要送法院

是否起訴,往往就在偵查庭後定調。

 

二、偵查庭多久知道結果

偵查庭結束後,並不一定立刻有結果。
實務上,檢察官會依案件複雜度與手邊案件量,決定處理速度:

  • 一般情況:約數個月至 1 年

  •  案情單純、證據明確:1~2 個月內就可能定案

若遲遲沒有消息,並不代表一定有問題,但仍建議持續留意案件動向。

 

三、偵查庭可能出現的 5 種結果

【結果一】再開偵查庭

什麼情況會發生?

  • 檢察官認為證據仍不足

  • 關鍵證人未到庭

  • 被告或告訴人說法仍有疑點

實務觀察
如果你在偵查庭中感覺檢察官問題還很多、反覆確認細節,或明確表示「還要再調資料」,案件往往尚未定型。

此時是律師介入補強有利證據的重要時機。

 

【結果二】起訴

什麼情況下容易被起訴?

  • 犯罪事實明確

  • 證據足以支持構成要件

  • 被告供述與證據相互吻合

 你可能會有的感覺

  • 偵查庭詢問節奏明確

  • 檢察官對案件掌握度高

  • 很少再追問細節

一旦起訴,案件即進入審判程序,訴訟策略與準備重點將完全不同

 

【結果三】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常見適用情況

  • 犯罪事證明確

  • 被告已認罪

  • 犯罪情節輕微(如可易科罰金、拘役)

要注意的是
簡易判決雖可節省時間,但:

  • 法官直接以書面判決

  • 被告 不得上訴

是否適合接受簡易程序,一定要先評估刑責與後果

 

【結果四】不起訴處分

常見不起訴原因

  • 查無犯罪事實

  • 證據不足以證明犯罪

  • 告訴人撤回告訴(告訴乃論案件)

重要提醒

  • 被告不會留下前科

  • 告訴人若不服,可在 10 日內聲請再議

若成功爭取不起訴,代表偵查階段的防禦策略相當關鍵。

 

【結果五】緩 起訴處分

適用前提

  • 犯罪事實成立

  • 但屬輕罪

  • 被告犯後態度良好、有悔意

緩 起訴的關鍵優點

  • 不會留下前科

  • 良民 證不會有紀錄

  • 但需在期限內履行條件(如繳款、義務勞務)

是否爭取緩 起訴,往往取決於偵查庭的表現與律師溝通策略。

 

四、偵查庭結果查詢

若開完偵查庭一段時間後仍未收到通知,可:

  • 至各地檢署官網查詢「偵查終結公告

但須注意:

  • 公告僅顯示是否終結

  • 完整理由與法律效果,仍以正式處分書為準

 

五、你的案件最接近哪一種結果?

可以簡單自我檢視:

  • 檢察官是否反覆要求補資料?

  • 是否已明確認罪?

  • 案件是否屬輕罪?

  • 是否有對你有利的證據尚未提出?

不同答案,代表完全不同的案件走向。

 

結語

很多人以為偵查庭結束就「只能等結果」,但實務上,偵查庭後的應對與補強,往往決定案件會落在哪一種結果。

若你不確定案件目前的位置,或擔心錯過關鍵時機,及早諮詢律師,往往比事後補救來得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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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維軒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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