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會計A走公司款1億多元 老闆、律師涉教唆偽造簽2.5億本票

葉鞠萱 律師
發表時間:2023/12/04 09:17 217 次瀏覽

女會計A走公司款1億多元 老闆、律師涉教唆偽造簽2.5億本票

出處:聯合新聞網

全通貨運負責人施谷政,去年發現林姓女會計在近6年,涉溢領公司帳戶款項,高達1億677萬餘元,施涉和孫姓律師謀劃林女簽下5張5千萬元本票,本票上共同發票人包括林女的未成年女兒及家人。士林地檢署偵結,全案以教唆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偽造有價證券罪等罪起訴施等4人。

起訴指出,林女擔任全通貨運公司、漢宇國際開發實業公司的會計出納,2016年4月8日至2022年1月16日間,施谷政在取款條寫上提領金額用印後,指示她跑銀行辦業務,林女發現「金額空白處沒有畫線避免修改」涉擅自添加金額,將公司帳戶款項當成小金庫,陸續匯款到自己帳戶、債權人帳戶,或提現金花用,共溢領1億177萬5384元。林女又發現公司收的土地租金,以支票支付,且「不會記載支票受款人」涉從2018年12月起至2022年1月,侵占支票共計36個月,計489萬6千元。

檢方查出,施谷政為投資買土地,才驚覺公司資金短少,揪出內賊是林姓女會計,施2022年1月16日,傳訊息請教孫姓律師法律意見,施、孫的對話內容「如她願意解決叫他簽本票,家人一起簽一起拖下水」,涉謀議設計林姓會計偽造本票。

施、孫隔天相約林女「攤牌」,林女坦承侵占公司款,2人要求林女畫出家人關係圖,得知有女兒、胞妹、妹夫、9歲、10歲女兒。施問林女「不然妳家裡面的人在麼處裡,妳們家的人也有拿我的錢」,林女則說「那我也就簽下去」。林女遲疑詢問孫律師「家人不知情也能簽發?」孫回答「那妳簽吧,不然怎麼辦」?林女涉簽下與8名家人擔任共同發票人,面額5千萬本票共5張。

施為了不讓銀行發現公司款被侵占,指示目睹「攤牌」過程的林姓司機擔任本票執票人。孫律師撰寫本票裁定聲請書,協助施處理事宜收取25萬元。孫還向施說「聲請本票裁定送出去了,你跟林小姐說一聲,那是以備不時之需,不會真的強制執行,那叫執行名義」「讓她家人知道,全部綁在一起,要綁終身」

林女認罪,但林女的家人否認犯行,他們供稱,林女說她有兩份薪水、還跟著老闆投資收入不錯,根本不知道是全是侵占。

檢方認定,林女沒有主動偽簽家人本票動機,而是受到孫、施教唆,認定,施、孫涉謀議設計林女偽造本票,以「以教唆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偽造有價證券罪嫌」起訴;林女涉犯業務侵占罪嫌、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偽造有價證券罪嫌,林男涉犯幫助詐欺取財未遂罪,依法起訴。

林女涉侵占公司款1億677萬1384元,事發後已過戶桃園大溪、新北八里、新北觀音區等3處房地產給公司,加上家人協助還141萬餘元,刷卡償還53萬餘元,施取得林的7萬餘元動產等,共已計償還2701萬9440元。全案建請沒收犯罪所得7965萬1944元。

法學小教室

本件是因侵占公款,老闆為確保會計能返還侵占的公款,請會計冒名以家人名義簽立本票擔保。因本票的取得及強制執行程序都相當簡便且快速,很容易淪為不肖之徒利用的工具,如果不幸遭到莫明的請求,一定要即時提出救濟,才能避免無謂的損失。

遇到債務糾紛時,常因債主或債務人不熟悉法律,而錯失保護自身權益的時機,或是不知道如何正確地保護自身權益,甚至可能面臨刑事訴訟的後果。若能即時委任有相當經驗及法學程度的專業律師,提供專業法律意見,協助處理債務糾紛,則追回損失的機率將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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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鞠萱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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