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名義董事自居負責人訴請交付公司印鑑,本所律師協助獲勝判決

葉鞠萱 律師
發表時間:2019/04/26 15:25 1572 次瀏覽

 

 

【  事實經過  】

委任人阿雄與阿弟係兄弟,眾人均在家族公司任職,阿弟不服阿雄遭選任為最新董事,阿弟竟利用公司尚未變更登記的機會,向法院主張為公司負責人,起訴要求阿雄及相關員工交出公司印章及帳冊。.....

葉鞠萱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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