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不歡而散,遭訴肇事逃逸,經律師協助獲不起訴處分

許志嘉 律師
發表時間:2019/12/26 15:23 2168 次瀏覽

當事人張○○機車於路口與告訴人機車發生車禍,雙方不歡而散駛離現場,遭追訴肇事逃逸,經律師積極辯護,獲不起訴處分。

許志嘉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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