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級

吳佳龍 律師

99臺檢證字第8872號
  • 性別:
  • 年齡: 42歲
  • 語言: 國語、台語
  • 執業年資: 10年以上

專業領域

服務區域

雲林,嘉義,台南

服務

訴訟委任、代撰狀、電話諮詢

資格背景

臺北大學民事法學組碩士畢業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5
  • 回覆次數 31
  • 總諮詢案件 29
其他專長領域
債務糾紛 不動產.土地 車禍事故 刑事犯罪 勞動問題 遺產.繼承.贈與 婚姻.監護.家事

註冊於 201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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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一般費用 法律圈優惠價 說明
代撰狀 10000 8000
代撰書狀
存證信函、律師函 6000 5000
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
訴訟委任 60000 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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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帳戶假扣押, 每月薪資相關問題

    您好: 1.另外開的薪資帳戶不在假扣押的範圍,所以不會有無法領出的問題。 2.薪資所得債權人最多只能扣1/3,債務人還有2/3可以使用。
    2020/10/23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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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解書

    您好: 如果和解契約甲方雙方都已經簽名了,就會發生法律效果,至於重新寫要看甲方是否願意。
    2020/04/10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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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屋糾紛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就您描述的內容,您父親應該是沒有不法所有的意圖,基本上與房東之間應該只是民事租賃的糾紛,如果房東於租賃契約到期後還有持續收受租金,尚有機會主張不定期租賃。
    2020/03/13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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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係斷絕

    您好: 直系血親間才有扶養義務,直系姻親是沒有扶養義務,另外身份關係原則上是無法斷絕,除非是出養之類的情況才有可能。
    2020/03/02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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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改規約以及管理費表決方式

    您好: 1.關於管理費金額方案的選擇,如果牽涉到更改規約內容的範圍,通常都要特別決議,所以是不能以過半同意的方式,而是要以特別決議的方式處理。 2.建議貴社區在開會通知單上就先將新舊規約變更的內容給住戶瞭解,在同一次會議處理即可。 3.要下修表決成數,也涉及規約變動,同樣是要在區權會以特別決議通過後才能變動,一樣建議要有新舊規約變動表給住戶瞭解。 PS:假設規約有變動,記得要再將新的規約版本寄送給各住戶。
    2020/03/02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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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戶拒繳管理費,可否依規約停止社區服務?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欠繳管理費如果兩期以上,建議直接聲請支付命令,然後聲請強制執行。停止相關服務,就算規約有載明恐怕還是會有不必要的刑事糾紛。
    2020/02/29 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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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信費調解庭

    1.調解庭主要是看雙方有無和解意願,不一定要去。 2.如果確認超過時效,中間電信公司又沒有催告過,是可以主張時效抗辯。 3.建議您先跟承辦書記官約時間閱卷,先瞭解相關資料再決定如何處理。
    2020/02/26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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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被告了妨害名譽罪 可以就近處理嘛

    您好: 可以考慮向偵辦的地檢署申請遠距訊問。
    2020/02/26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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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區權會決議與管委會決議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如果住戶提案於區權會的內容,已經表決通過,在不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等規定的前提下,管委會是不能任意修改該內容。 2.已經由區權會通過的內容,如果管委會認為有失公平,那可以由管委會提案到下次區權會決議,不能將已經由區權會通過的內容擅自變更。
    2020/02/20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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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大樓管理條例第十條的管理費,以及社區大小公該如何定義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1.原則上還是要看共有部分的費用支出為何?像是機電設備的維修、保養等,原則上都還是要由管委會收的管理費支出,那如果像是各棟各區電梯、梯廳間電燈等的電費支出,有的社區會由各棟各區的住戶分攤,所要還是要看規約有無特別約定,否則原則上都會由管理費支出。 2.地下車道屬於每位住戶均會通行的共有部分,算是大公,相關修繕費用自然要由管委會收取之管理費支出。 3.土地權狀通常只會標記土地建號持分比例以及地下室建號持分比例,包括車位編號等等,與所謂大小公沒有必然關係。
    2020/02/19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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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委會會議記錄效力及主委生效日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手寫或打字的管委會會議記錄,一般都要蓋管委會的大章跟主委的章才會生效。 2.補蓋通常主委決定就可以。 3.新主委權限要看歷屆的委員任期從何時開始,報給工務局的文只是報備而已,不會影響生效日。
    2020/02/19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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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異地換匯

    您好: 異地換匯,如非銀行,還是會有地下匯兌的風險存在。
    2020/02/17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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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事者表示無力支付修車費用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損害以回復原狀為原則,且需要求對方維修對方均不理睬,這樣才能自行維修,所以照您所述,還是建議給對方維修。 2.關於無法使用車輛造成的交通費,在法律上是可以向對方請求。 3.停放在車廠有無費用,要看各車廠規定為準,相關費用應該是列入維修費的項目之一。
    2020/02/13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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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80 觀看
    大樓門禁卡購買

    您好: 關於門禁卡的購買價格及數量,管委會如已做成決議,就應照決議處理, 而且決議內容不能違反規約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等規定, 對特定住戶擅自提高出售價格,恐怕會有違反上開規定的問題。
    2020/02/13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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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妨害名譽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如果您在警局就有給過資料,警察會一併送到檢察官那,不用再準備一次。 2.如果是指名道姓的講這些文字,起訴的機率很高。
    2020/02/12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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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棄扶養父母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假如父親多年來均無扶養子女的事實,建議您可以打免除扶養義務的訴訟。
    2020/02/12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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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會不會留下案底?我還能從事律師或檢察官嗎?

    您好: 道交條例第62條處的是罰鍰,不是罰金。
    2020/02/10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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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親離家30年,中風要求扶養費
    感謝律師回答

    基本上他要去住仁愛之家,您應該是無法限制他,關於資產移轉的部分,如果可以確認目前資產在哪間銀行,法院是可以查到相關轉移資料。
    2020/02/10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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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45 觀看
    父親離家30年,中風要求扶養費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您父親原則上屆退休年齡後,可對您提出扶養義務的履行,但如果他確實有足以維持生活的財產,您可以以此為由來抗辯之。
    2020/02/10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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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居人搬離住所後遲遲不把物品拿走

    限期就是催告對方履行清除義務,訴訟常見的會以所有物返還或租賃物返還請求來清除對方遺留的物品。
    2020/02/09 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