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規約以及管理費表決方式
不動產.土地 其他 1370 次瀏覽社區規約沒有明定管理費收費標準,只敘述「按月繳交管理費,其收費以?元依戶數每月為單位收取費用,採季繳方式,一次繳交三個月」。這次區權會要表決新的管理費費率。請問: 1. 區權會表決需要出席人數的3/4才能通過,若管理費是提供二方案供住戶選擇,可否採多數決即視為通過? 2. 管理費表決通過後,若想將計算公式寫進規約,是否還是需要再召開區權會,依條例第31、32條進行表決? 3. 若想下修法定的決議額數,也是透過區權會表決嗎?表決後可直接寫進規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