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屬於著作權法之重製嗎?甲很喜歡某出版社出版之畫冊集裏的一幅乙所畫的畫作(乙現仍生存),於是就照本宣科畫了一幅畫,甲的行為是否屬於著作權法裏的重製,進而要負民、刑責任?我認為沒有;為什麼?
再者,甲為知名歌星,乙擅長模仿甲,在許多場合模仿甲,漸漸有了知名度,則乙模仿甲的行為,是否侵害甲之表演,若甲依著作權法提告,乙要否負民、刑事責任?我認為乙沒有重製甲的表演,甲若乙侵害甲表演之重製權提起民、刑事訴訟,民事部分不構成侵害著作財產權,刑事部分不構成犯罪行為;為什麼?那麼乙侵害甲什麼權利?該如何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