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侵占背信與偽造文書罪,高維志律師辯護勝訴─成功獲得不起訴

高維志 律師
發表時間:2021/04/14 11:41 2226 次瀏覽

一、被害人提告主張:被告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詐欺、侵占、背信、偽造文書等犯意,使被害人支付3000萬元投資款,並將公司產品侵占入己,擅自將公司財產轉讓他人、偽造公司會計資料等。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主張被告善盡其職責,且並未捏造事實而詐害他人,並整理相關資料文件,一一說明金流來源及用途,成功說服檢察官,並給予被告不起訴之處分。

高維志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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