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律師法律小教室5-[遷讓房屋]

梁雨安 律師
發表時間:2021/05/12 15:44 1496 次瀏覽

一、碰到違約、欠繳租金、不願搬走的房客怎麼辦?

(一)租約有公證,直接去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二)租約沒公證,需先打遷讓房屋官司


二、遷讓房屋官司怎麼打?

(一)寄發存證信函終止租約

1.租金未繳

未繳之月份於扣除押租金後,已達2個月租金額,且已發函限期繳納,仍未繳納,始可解約。

2.違反租約條款

違反租約的某一條約定,且該租約已明文約定該違反之效果為出租人得解除租約,即可發函終止租約。

3.租約到期不搬

房客賴者不走,為避免出現不定期租賃之情況,建議還是要先寄發存證信函限期搬遷。


(二)存證信函寄出對方仍不搬時,撰寫遷讓房屋起訴狀(遷讓房屋、相當租金之不當得利)。


(三)去法院遞送起訴狀(裁判費可待法院裁定後再補繳)。


(四)開庭-大概3到4庭左右會結辯,快的話半年內一審判決會出來。

梁雨安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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