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換車道致人摔車,被告肇事逃逸,經律師協助獲不起訴處分

許志嘉 律師
發表時間:2019/12/26 15:21 2698 次瀏覽

當事人陳○○因變換車道導致後方告訴人機車摔車,未停車駛離現場,遭追訴肇事逃逸,經律師積極辯護,獲不起訴處分。

許志嘉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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