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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鴻元 律師

102臺檢證字第10916號
  • 性別:
  • 語言: 中文、日文 Line:0919560921
  • 執業年資: 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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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專業領域

  • 專業領域1
    婚姻.監護.家事
  • 專業領域2
    刑事犯罪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基隆,宜蘭,花蓮

服務

1.提供email法律諮詢由律師親自回覆:hyc.lhcps@gmail.com

2.代理離婚、財產分配、監護權、遺產分割等家事爭議

3.協助刑事案件之撰狀、陪同偵訊、告訴代理及辯護

4.協助民事案件之撰狀、調解、開庭

5.代理境外國民申請文件、拋棄繼承、稅務辦理

6.協助契約審閱、草擬、修訂

7.其餘問題及預約可洽:
(1)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02-2703-6620
(2)Line:0919-560-921

資格背景

【學歷】
1.國立政治大學刑事法學組碩士

2.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學研究科交換留學生

3.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士

【經歷】
1.立法委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2.市議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3.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律師

4.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

5.理律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

6.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

發表著作

(2016)傳聞法則與被告審判外自白之證據調查 ─以三個實務案例為中心(碩士論文)。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164
  • 回覆次數 4,137
  • 總諮詢案件 4,081
其他專長領域
債務糾紛 遺產.繼承.贈與 國際事務.外國人 不動產.土地 車禍事故

註冊於 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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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一般費用 法律圈優惠價 說明
  • 10 回覆
    2019 觀看
    對方羈押禁見如何離婚
    感謝律師回答

    要的,離婚的裁判費用是3000元。
    2020/03/21 14:42
  • 10 回覆
    2019 觀看
    對方羈押禁見如何離婚
    感謝律師回答

    那您仍先做離婚的起訴,若之後知道監所再陳報法院。或請法院向本刑事案件的承辦檢警單位函詢。
    2020/03/21 14:30
  • 10 回覆
    2019 觀看
    對方羈押禁見如何離婚

    您好: 可直接向法院訴請離婚,蓋對方的行為已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4款和同條第2項,只是您書狀應載明目前先生所在地為某某監所,以方便法院知悉文件的送達處所。
    2020/03/21 14:23
  • 1 回覆
    1254 觀看
    臉書公開罵人

    您好: 要看張貼的言論及相關事證「強尼戴普」有沒有辦法與您的真實社會人格產生連結,進而貶損您的名譽而定。
    2020/03/21 09:09
  • 3 回覆
    931 觀看
    傷害罪問題

    您好: 依目前態勢對方已有向您提告傷害、聲請保護令的動作,甚至是有訴請離婚、要求監護權的可能。建議儘早委請律師處理,從案件的開端即擬定訴訟策略,維護您的權益。
    2020/03/21 07:51
  • 3 回覆
    2201 觀看
    與父親失聯能否先拋棄繼承

    您好: 若父親可能有債務問題,您要擔心的可能有兩個面向: 1.拋棄繼承避免繼承債務:不過這要等到父親過世才能辦理。 2.父親向您請求扶養:這可看具體情況去評估是否要主動向法院主張免除扶養義務,這在父親生前可提出訴請。
    2020/03/21 07:45
  • 3 回覆
    1663 觀看
    妨害家庭如何成立?也可以要求民事賠償?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刑事通姦與民事侵害配偶權的成立門檻不同,刑事通姦需證明到有性器官的接合,民事則門檻較低,僅需證明有逾越男女正常交往份際。 2.承上,如您掌握的證據有包含發生性行為,那可往通姦+侵害配偶權提告。但若證據只有親密照片則掌握證據的程度上應該只有民事侵害配偶權的問題。 3.掌握姓名仍可提告,可透過日後法院發函查詢戶籍謄本,或向臉書函詢不等的方式掌握小三的年籍資料。 4.刑事是6個月、民事是兩年。刑事可向管轄的警察局或地檢署提告。民事則是以書狀向管轄法院。 5.小三的部分您會多個門檻要舉證,也就是如何證明小三知悉您先生已婚,提醒您應一併注意此點。
    2020/03/21 07:40
  • 4 回覆
    3340 觀看
    請問恐嚇罪成立嗎?

    您好: 依所述對方恐涉及恐嚇危安罪。但若有前後文可推敲對方有恐嚇之意,會更有成罪空間。
    2020/03/20 22:19
  • 7 回覆
    1568 觀看
    有關肇逃的部分想請律師協助處理

    您好: 依所述您有無肇事責任、和發生事故當下主觀上是否意識到肇事了均為抗辯的重點。除謀求和解外亦可與律師諮詢於前述兩點有無爭取不起訴的空間。
    2020/03/20 22:10
  • 4 回覆
    1944 觀看
    如被威脅公開個資及私照即違法嗎?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依所述對方已涉及恐嚇危安罪,建議提出告訴並請求保全證據,以免相關照片外流
    2020/03/20 22:02
  • 8 回覆
    1185 觀看
    離婚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生活有壓力」如要訴請離婚,只能走民法第1052條第2項之重大事由。惟重大事由依照法院的判準是視此段婚姻是否已達到客觀上已無法維繫的程度。因此,法院仍會去綜合去檢視原告主張「生活有壓力」的原因事實、頻率長短、有無改善可能等因素,做出離婚與否的裁決。
    2020/03/20 11:48
  • 3 回覆
    1433 觀看
    關於肇事逃逸

    您好: 能否再告過失傷害和肇事逃逸應看車禍發生後您弟弟與肇事者商談的內容有無構成和解和同意其離去: 1.而依所述弟弟當下雖收下1000元,惟並無表示與對方和解的意思。應無警方所稱雙方已達成和解。 2.至於弟弟雖有同意對方離去,但嗣後對方手機不接,或甚至手機號碼並非真實。都有空間解釋成對方虛偽提供手機號碼以掩蓋其逃逸的真意。從這角度而言,仍有提告肇事逃逸的空間。惟此部分仍應看具體情節而定。 3.承1.雙方無和解的話,尚可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期間為6個月。 4.誣告以捏造事實使他人受到訴追為成立要件,如未捏造事實則不會有誣告問題。 以上回答供您參考,可持相關證據與律師再為進一步討論。
    2020/03/20 08:55
  • 6 回覆
    2048 觀看
    被當人頭帳 詐欺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如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程序上案件是移送法院進行審理。由於簡易判決法院原則不開庭您有何陳述的話,應具狀請求開庭為辯駁。如有和解意願也可具狀請求法院安排。 如收到的是刑事一審判決書的話,有所不服應於10日內上訴。有調解意願可具狀請上訴審安排。 3.是否需往調解的方向賠償被害人或是有爭取無罪的空間,與您有沒有素材說服承審法官您無幫助詐欺的故意息息相關,建議攜相關事證與律師諮詢。
    2020/03/20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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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60 觀看
    被對方挑釁,故毆打對方,被告傷害罪

    您好: 對方的: 1.視力是否只剩0.1? 2.視力還有無恢復可能? 3.視力0.1是否為您行為造成? 有無其他因素介入? 不僅影響您刑事有沒有重傷罪的問題,連帶也影響民事賠償的金額。而這可能需要透過法院去幫您把相關卷證資料送往專業醫院進行醫療鑑定才能明確知悉,建議可委請律師代為處理。
    2020/03/20 08:11
  • 2 回覆
    1364 觀看
    借朋友錢但只有本票而已

    您好: 如持有本票可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待裁定下來後即有可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名下財產的權利。
    2020/03/20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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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0 觀看
    與女友爭執,卻被路人持械毆打,反而我被路人告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主張正當防衛的前提在於當下應有不法之侵害。而依所述,原審判決雙方為互毆,是否在描述或相關證據未呈現對方先毆打您(現在不法侵害)您再為阻止對方而還手(正當防衛)的時間軸呢。
    2020/03/20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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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05 觀看
    子女扶養義務之相關問題

    您好: 可向法院訴請免除或扶養義務,但您的情況是0-13歲之間父親對您的扶養狀況如何,假設父親未離婚前也未善盡扶養義務,則有較高機會法院往免除去判決。但若父親有扶養您,則可能僅是減輕的程度。 建議可就具體情況與律師為進一步諮詢。
    2020/03/20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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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62 觀看
    網路公審

    您好 依所述於是否構成妨害名譽罪而言,言論是否達到到貶損名譽的程度,還有能否特定指涉對象應均有抗辯空間。如受提告可截圖諮詢律師尋求答辯方向。
    2020/03/19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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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63 觀看
    免除扶養義務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應儘速提起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的訴訟。 2.因目前穩定的實務見解認為扶養義務必須在法院判決確定後才會向後失效。也就是在法院判決確定前衍生的費用,社會局或其他單位都可向子女請求。
    2020/03/19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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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08 觀看
    這樣還有救嗎

    您好: 重點在於如何描述您不知道工作內容,包括朋友是怎麼跟您談的。 這些未成年的小朋友去工作的時點前後有沒有告知您什麼。 看能不能有素材去爭取您的確不知道工作內容是車手。從而不用負擔相關刑事責任。
    2020/03/19 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