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據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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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借款人,我讓欠債的寫欠據,他寫好後便拍照給我,欠據上有他手指印和印章,他亦有傳身分證給我。但那張欠據我沒簽署 而且 欠債的把欠據丟了,那麼那張欠據還生效嗎?
082a8bbf用戶 發表於 2020/05/04 21:31

2 位律師回答

  • 蕭啓訓律師
    蕭啓訓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5/04 22:07
    回覆諮詢(154)、最佳解答(11)、獲得感謝(46)

    您好:
    
    借據只是證明雙方借款關係存在的一種方式,因此,雖您沒有在上面簽名,但若有其他方式可以證明雙方間有借貸關係(如匯款紀錄、對話紀錄),還是可以依借貸法律關係,請求對方還錢。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5/04 23:36
    回覆諮詢(4150)、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您好:
    
    借貸關係不以有書面為成立要件,書面只是作為雙方有借貸關係的一種證明。只要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借貸關係仍係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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