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繼母剩餘財產差額300萬, 繼母還要求要有5%的利

遺產.繼承.贈與 繼承人 1011 次瀏覽
遺產官司中法院判我們必須給繼母剩餘財產3000000元 之後繼母一直沒有給帳戶後來記 突然寄給我們 存證信函要求除了3000000之外還要給5%的利息 我們已經給了三百萬但覺得這5趴的利息不合理 他要求5趴的利息合理嗎 若強制執行他會法院會優先通知扣我們的財產 土地還是現金
6c442e0e用戶 發表於 2020/04/30 18:36

2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4/30 18:42
    回覆諮詢(4134)、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1.如有法院判決,建議檢視法院判決主文所載您應給付給繼母的內容為何(因繼母如要執行您的財產也會受限於判決主文記載的內容)
    
    2.強制執行債權人有選擇向債務人何種財產執行的權利。惟若查封的財產高於債權額,則可嘗試往超額查封的方向主張。
    
    
                         
  • 6c442e0e用戶
    發表於 2020/04/30 18:50
    法院判決並沒有提到利息的部分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4/30 18:53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建議檢具相關資料洽詢專業律師意見,以便完整分析,保障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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