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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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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1婚姻.監護.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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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2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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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基隆,宜蘭,花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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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email法律諮詢由律師親自回覆:hyc.lhcps@gmail.com 2.代理離婚、財產分配、監護權、遺產分割等家事爭議 3.協助刑事案件之撰狀、陪同偵訊、告訴代理及辯護 4.協助民事案件之撰狀、調解、開庭 5.代理境外國民申請文件、拋棄繼承、稅務辦理 6.協助契約審閱、草擬、修訂 7.其餘問題及預約可洽: (1)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02-2703-6620 (2)Line:0919-560-921
資格背景
【學歷】 1.國立政治大學刑事法學組碩士 2.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學研究科交換留學生 3.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士 【經歷】 1.立法委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2.市議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3.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律師 4.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 5.理律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 6.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
發表著作
(2016)傳聞法則與被告審判外自白之證據調查 ─以三個實務案例為中心(碩士論文)。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168
- 回覆次數 4,254
- 總諮詢案件 4,196
其他專長領域
不動產.土地 債務糾紛 國際事務.外國人 車禍事故 遺產.繼承.贈與
註冊於 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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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覆2662 觀看浴室被友人裝針孔偷拍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若擔心滅證而警方又給予較不確定之答案,則建議直接向地檢署遞送刑事告訴狀,並向檢方提出搜索之強制處分聲請,以求檢方儘速協助保全相關事證。若有諮詢需求可加Line:09195609212023/04/22 22:08 -
4 回覆344 觀看親人盜領
您好: 1.依所述可能涉及偽造文書、侵佔等刑事罪嫌,原則上親屬間的侵佔為告訴乃論,可撤回。惟偽造文書則非告訴乃論罪,不可撤回。 2.若暫無以訴訟追究的打算,可撰寫存函或委請律師發函督促親屬歸還款項。 3.以上,供您參考。若有諮詢需求可以加line:09195609212023/04/22 10:42 -
6 回覆412 觀看2023/04/22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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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回覆708 觀看侵犯配偶權
您好: 1.可以提告配偶和外遇對象侵害配偶權及請求民事賠償。外遇對象較配偶不同之處是您需要多證明在侵害配偶權行為的當下外遇對象已知悉您配偶是已婚身份。 2.建議您留存配偶與外遇對象的完整對話,以利後續您提告之用。另外,該外遇對象提告內容亦可能與您要反告部分有牽連關係,相關證據可與律師一併諮詢,以維護您的權益。 3.若不明如何處理可加Line:0919560921預約諮詢。2023/04/21 19:35 -
4 回覆1263 觀看被親人騷擾恐嚇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您可前往警局聲請保護令,建議上可往暫時保護令的方向來聲請,會較通常保護令核發來的快速許多,且暫時保護令核發後也會自動轉成通常保護令的審理程序。另外,弟弟的言語、行為也可能構成恐嚇,可考慮提出刑事告訴以制止其不法行為。 若不明如何處理,可加line:0919560921預約諮詢。2023/04/21 19:28 -
4 回覆1398 觀看生父確認親子關係,DNA親子鑑定
您好 1.按「承前所述,本件上訴人與OOO間已具養子女與養父之擬制血親關係,依前揭法文規定,其等間之擬制血親關係與婚生子女相同,又養子與養親之關係以有收養關係為前提,在收養關係未經兩願或判決終止以前,對於養子之權利義務,當然應由養父母行使並負擔,而無其本生父母置喙之餘地(最高法院20年上字第2305號判例參照)。是收養關係一旦成立,將使養子女與本生父母間之關係,除保持自然血緣關係外,餘皆停止。上訴人係於OOO年OOO月OOO日出生,母記載為OOO,父則載為OOO,有戶籍謄本、出生登記申請書可考(見本院卷一第62、92頁),且上訴人與OOO間有事實上收養關係存在,亦如前述,堪認上訴人與OOO間之事實上收養關係未經兩願或判決終止前,關於上訴人之父親為何人,在法律上應擬制為OOO,並無不明確之情事,上訴人在法律上之地位亦無因其父為何人不明而處於不安之情況,準此,難認上訴人就本件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上訴人提起本件確認之訴,亦不應准許。」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家上字第127號民事判決參照。是以,實務見解曾有以已有收養關係不會造成身分地位之不明確為由,認無親子關係存在訴訟確認利益之前例存在。 2.惟淺見以為,真實血緣關係與身分認同及國家對於戶籍管理有關,且與收養關係應屬二事,此由成立收養關係時法律仍要求要有親生父母同意即可推知。是以,認為已有收養關係存在即無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確認利益似非無商榷之處。 3.以上回答供您參考,若有諮詢討論需求可加Line:0919560921預約。2023/04/21 14:55 -
4 回覆375 觀看2023/04/21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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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覆340 觀看想詢問我沒有詐騙意圖但對方想告
您好: 1.詐欺罪的成立要件需要以有施用詐術為前提,所以需要判斷您是否假冒他人身份、以及需要錢的理由是否真實而定,倘有涉及不實而因此使對方給予金錢,則有施用詐術的嫌疑,從而有可能構成詐欺罪。 2.建議留存完整對話等證據,若遭提告可與律師諮詢答辯策略。預約諮詢可加line:09195609212023/04/20 21:10 -
4 回覆771 觀看詐欺調節破局,想告死對方但是很難出庭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刑事部分,若尚在偵查程序,則偵查檢察官有可能會需要告訴人協助釐清案情,此時告訴人應出席偵查庭較為適宜。若已經起訴,則除非被以證人身份傳喚否則原則上可交由公訴檢察官來處理。 2.民事部分則需原告出庭或委任律師代理。2023/04/20 18:06 -
2 回覆516 觀看2023/04/20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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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回覆571 觀看小嬸占用房間不搬走
您好: 1.您先生可以提出民事訴訟,主張為所有權人,請求法院判決小姑遷出。待判決確定後便可透過強制執行程序使小姑遷出。 2.逕行將小姑物品打包、更換門鎖之方式雖較為直接,惟容易產生強制罪、毀損罪之爭議,並不建議如此進行。 3.若有疑慮建議諮詢律師為宜Line:09195609212023/04/20 17:55 -
3 回覆436 觀看妨害秘密
您好: 1.若證據可以支撐沒有拍到,可考慮往未遂答辯,爭取不起訴處分。 2.另為使案件盡快落幕避免不盡如意的風險,也可考慮調解在合理金額內給予補償的方式。 3.若不知道如何處理為宜,可考慮委請律師協助。諮詢可加line:0919560921預約。2023/04/20 00:05 -
3 回覆675 觀看正宮要小三轉為證人要小孩的撫養權
您好: 1.若是以外遇對象之律師的立場而言,在有特定條件交換的情況下,最大利益應是確保不會再被正宮提告侵害配偶權。建議應將雙方間的權利義務透過協議書明確載明。 2.若不知道如何處理,可考慮委請律師協助。預約諮詢可加Line:09195609212023/04/19 22:43 -
5 回覆3859 觀看報案詐欺罪案件受理後,後續流程該怎麼走?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所述情況涉及幫助詐欺和洗錢等刑事犯罪,會由地檢署偵查並發通知給您通知開庭。另地檢署亦有可能先委請警方做筆錄,亦請留意警方通知書或來電。 2.檢察官起訴後或是被害人提出民事賠償案件才會交由法院,依您所述狀況目前應是留意地檢和警方的通知。 3.無法於偵查過程中解除警示帳戶,偵查過程很少會短於4個月。 4.能否爭取不起訴須評估您手中證據資料,建議存證您與詐騙集團間所有對話並與律師預約諮詢評估。 5.如有諮詢需求可加line:0919560921或於平日上班時間撥打02-27036620預約。2023/04/19 11:03 -
6 回覆782 觀看前夫與生父
您好: 1.婚姻期間受胎之子女會先被推定為婚生子女,故小孩出生後的父親會是目前的丈夫。需透過提出否認子女之訴後,才能由生父來認領。另外,由於生父與子女有直系血親關係,依法應不可辦理收養。 2.以上供您參考,若有不明之處可加line:0919560921預約諮詢。2023/04/18 22:49 -
4 回覆1055 觀看2023/04/18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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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覆1599 觀看2023/04/18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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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回覆824 觀看父親去世那天的帳戶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需釐清房子登記在弟弟名下的原因為何。若是出於某些原因借弟弟名義登記,則買屋款屬於爸爸遺產,由繼承人繼承。反之,若房子當初是爸爸贈與或買賣等等原因而登記給弟弟則賣屋款應屬於弟弟,弟弟可要求返還。 2.若因此有所爭議,建議與律師諮詢釐清。可加line:0919560921預約諮詢。2023/04/18 12:04 -
5 回覆435 觀看保護令
您好: 1.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1條1項、2項之規定:「保護令之聲請,由被害人之住居所地、相對人之住居所地或家庭暴力發生地之地方法院管轄。」、「前項地方法院,於設有少年及家事法院地區,指少年及家事法院。」故您可於目前居所之高雄提出保護令之聲請,會由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 2.警察局可作為保護令聲請之窗口。惟由您所述情況因未涉生命身體安全緊急保護令可能較難通過,可考慮先聲請暫時保護令。 3.若不明如何處理建議委請律師協助。可加line:0919560921預約諮詢。2023/04/17 20:29 -
5 回覆580 觀看2023/04/17 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