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非親生子女
婚姻.監護 離婚 570 次瀏覽先生 懷疑已逝去的子女 非親生子女,但先生事後 又說沒懷疑,請問這樣可以去訴請離婚嗎?僅有LINEL擷圖 沒有錄音檔
先生 懷疑已逝去的子女 非親生子女,但先生事後 又說沒懷疑,請問這樣可以去訴請離婚嗎?僅有LINEL擷圖 沒有錄音檔
您好: 1.若您想要透過訴訟請求離婚,依法必須符合法定要件。 2.建議您可以選擇先向法院聲請調解。 3.離婚涉及許多層面及方式,建議您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及分析,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件可供台端參考。 事務所: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78-111-050 LINE:0978-111-050(如有疑問,請以電話或加LINE聯繫) 台北市信義路三段111巷12之1號2樓
您好,我是翊宇律師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林冠宇律師 您的問題要詳細回答並給您更有效的建議,有許多細節必須進一步確認。 歡迎與我們聯繫進行線上免費法律諮詢,讓我們知道更多案件的詳細內容,更能具體的協助到您。 Line ID:@kenlin 電話:02-7729-2797 分機:110、625、1688 我們的專業您看得見,詳細可以參考【工商時報的獨家專訪報導】 https://www.lawchain.tw/lawyer/313/blogs/764
您好 1、可以當作婚姻關係已產生破綻,沒有互信基礎作為理由,委託律師向法院提出裁判離婚的聲請。 2、同時,如果還有其他子女監護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問題,也可以藉由同一個離婚訴訟一併處理。 3、本律師擅長處理離婚案件,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本平台屬於匿名詢問,本人僅提供一般性、原則性的法律建議,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背書)
您好:要訴請判決離婚至少要符合以下任一種情形: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若無前述各類情形,那麼就要看雙方是否長期分居或爭執不休無從期待能共持生活下去等重大破綻,這是要由原告舉證的。建議您可先起訴,程序上會先強制調解,若兩造無法調解成,原告就有必要與律師討論一下如何舉證。如有其他疑問可加LINE ID : lawyerc諮詢
您好: 訴訟離婚需有破綻,破綻需由原告負擔舉證責任,建議就完整婚姻狀況與律師諮詢,以完備原告的舉證責任,爭取較高的勝率。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豐富,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 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LINE ID:a121218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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