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專欄分類
一、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即兒少法)第51條,係明確規定6歲以下或有需要特別看護的兒童,不可讓其獨處,也不可以交由7歲以上未滿12歲之兒童代為照顧。
一、協議離婚不成,或簽了離婚協議書但反悔不去戶政登記時,如還是想離婚,就要去法院打裁判離婚的官司,離婚官司均強制調解,調解不成才會由法官來審理。
一、法院就監護權要判給誰,法律上依據主要為民法第1055-1條,但條文上其實相當的抽象,故實務上,法官除參酌社工訪查報告或家事調查官報告(雙方經濟狀況、子女照
*菜餚或所謂飯局之前菜「冷盤」,將之仿製,係侵害原創者之何種權利? 之前看到國外報導,若是將所謂的菜餚拍照或是比照其外觀、擺設,另做成一道菜餚,擬以法律將之保護,如果講的精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