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專欄分類
基於誠信至上,我個人不會因當事人看不太懂狀紙的內容,訴狀就隨便亂寫蒙混過關。 且我相信只有判決文字,才是狀紙最好的參考文字。 一般來說,律師的狀
【獨家】少爺三過家門就是不接班 富爸爸一怒追回贈地竟被兒子一招破解(葉鞠萱律師評析)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1213/P3GBP6BT5NBYZ
一、天下沒白吃的午餐,奇怪好賺的兼職建議還是少碰 二、帳戶真的不要借給陌生人使用,以避免不必要之官司上身 三、如借他人帳戶察覺有異,建議依下開新聞連結提到
結婚是令人高興的事情,但人生往往並不是盡如人意,婚姻也是如此,總有些婚姻會遇到無法再繼續走下去的時候,這時候就要面臨的問題就是離婚。所以這邊跟大家聊聊離婚及離婚時應注
一、一般來說,會爭取子女監護權的時間,主要有三種,第一種是和離婚官司同時進行,第二種是離婚後,另外單獨爭取監護權,第三種是已經約定監護權歸他方,但因他方未盡照料義務,另行聲請改定監護權。
1.依修正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3項規定,原本觀察、勒戒執行完畢釋放後『5年內』再次施用毒品者,檢察官(除予戒癮治療外)應提起公訴。 2.109年1月15日修正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