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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鴻元 律師

102臺檢證字第10916號
  • 性別:
  • 語言: 中文、日文 Line:0919560921
  • 執業年資: 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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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專業領域

  • 專業領域1
    婚姻.監護.家事
  • 專業領域2
    遺產.繼承.贈與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基隆,宜蘭,花蓮

服務

1.提供email法律諮詢由律師親自回覆:hyc.lhcps@gmail.com

2.代理離婚、財產分配、監護權、遺產分割等家事爭議

3.協助刑事案件之撰狀、陪同偵訊、告訴代理及辯護

4.協助民事案件之撰狀、調解、開庭

5.代理境外國民申請文件、拋棄繼承、稅務辦理

6.協助契約審閱、草擬、修訂

7.其餘問題及預約可洽:
(1)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02-2703-6620
(2)Line:0919-560-921

資格背景

【學歷】
1.國立政治大學刑事法學組碩士

2.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學研究科交換留學生

3.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士

【經歷】
1.立法委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2.市議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3.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律師

4.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

5.理律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

6.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

發表著作

(2016)傳聞法則與被告審判外自白之證據調查 ─以三個實務案例為中心(碩士論文)。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168
  • 回覆次數 4,263
  • 總諮詢案件 4,204
其他專長領域
債務糾紛 國際事務.外國人 車禍事故 刑事犯罪 不動產.土地

註冊於 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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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一般費用 法律圈優惠價 說明
  • 3 回覆
    2010 觀看
    美容公司已簽合約,但想解約退款

    您好: 原則上要看您與對方契約的定性,構成訪問交易的話可用7日無條件解約的方式處理。或是用美容定型化契約的退費、甚或是有醫療法可介入的方式來進行處理。
    2020/02/24 17:23
  • 3 回覆
    4017 觀看
    我收到傳票,我是被害人 我需要前往開庭嗎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有可能案件是非告訴乃論之罪,所以即使您有撤告的意思程序上檢察官仍需繼續偵辦。建議您可去電承辦書記官詢問檢察官需要您到庭釐清的原因為何。
    2020/02/24 17:11
  • 3 回覆
    1687 觀看
    第一次要上民事訴訟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您應準備本案您請求的案件事實過程,以及您請求所相應的法律規定,這些法官都有可能請您當庭說明。 2.如您有提出錄音為證,視法官的習慣,是有可能當庭撥放與兩造一同進行勘驗錄音的程序的。 3.裁判費原則上由敗訴一方的負擔,調解成立的話則可請求退2/3的裁判費用。原則上判決確定或是透過調解筆錄載明對方有要賠償您的部分都會有強制執行的效力,日後您可依此對對方聲請強制執行。
    2020/02/24 17:07
  • 5 回覆
    1582 觀看
    是否符合訴請離婚要件?

    您好 保護令和離婚都有機會,建議可先聲請保護令保護自身安全,再訴請離婚。
    2020/02/23 23:33
  • 5 回覆
    2388 觀看
    孩子如何才可改姓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法律規定小孩只能從父母的姓氏中擇一為自己的姓氏,因此小孩要從您現任先生姓氏,勢必得走收養程序。 2.收養程序得向法院提出聲請,得到法院的認可後才算完成。必須得準備小孩與先生的收養契約、先生的健康證明、良民証、財力證明等文件向法院以書面提出聲請。 3.比較特別的是我國法規定原則上收養要得到親生父母的同意,而依您所述小孩的父親不同意此事。此時必須向法院說明父親的不同意是不利小孩的(因為他已未扶養小孩等事由)向法院主張無需得到父親的同意。 4.法院收到聲請後通常會請社工前往訪視後做出判斷。
    2020/02/23 04:10
  • 2 回覆
    1505 觀看
    如果我在網路上罵人然後對方要告我這樣會有什麼罪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通常是有刑事妨害名譽罪和衍生的民事賠償。 不過這還是要看具體的言論情況才能判斷。
    2020/02/22 18:22
  • 5 回覆
    2443 觀看
    妨害秘密罪

    您好: 主要應是往為何拍攝,以及並未拍攝到私密處為答辯方向。
    2020/02/21 19:36
  • 4 回覆
    1965 觀看
    收到支付命令該怎麼處理

    您好: 1.看支付命令的法院是哪間,原則上該法院一樓的訴訟輔導科會有制式的支付命令異議狀例稿可以讓您直接填寫後直接遞交法院。 2.能否分期要與您債權人協商。
    2020/02/21 17:03
  • 5 回覆
    1902 觀看
    撫養費用多少才合理

    您好: 如同前面律師所述,原則上法院是用小孩成長地的消費水平來判斷,例外在父母雙方的收入未達消費水平時會酌減扶養金額。建議您一開始還是先用成長地的消費水平的一半來向男方要求(高雄市107年每月的消費水平是21,674元)。
    2020/02/21 17:01
  • 2 回覆
    2174 觀看
    案件超過一年沒進展

    您好: 可向地檢署查詢本案件的案號跟股別,再去電向該承辦股書記官了解案件進度。
    2020/02/21 11:03
  • 4 回覆
    3042 觀看
    轉交律師處理後一定會收到律師函或存證信函嗎?

    您好: 這不一定會發生,律師函和存證信函通常的功用通常在於催告或是存證。當然對方也可能用聲請調解或直接訴訟的方式處理。如您擔心有何不利益,建議可先將相關事實諮詢律師。
    2020/02/21 11:02
  • 5 回覆
    1766 觀看
    婚前切結書是否具有法律效應

    您好: 有些部分即使簽了婚前協議書,也可能有效力上的可能。比如說,預先約定任一方外遇則將來不得探視未成年子女,這其實就有無效的問題。建議上應將您要約定的內容向律師諮詢,以避免效力上的相關問題。
    2020/02/21 10:55
  • 12 回覆
    1628 觀看
    第三者

    您好: 民法第997條(結婚之撤銷-因被詐欺或脅迫):「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結婚者,得於發見詐欺或脅迫終止後,六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因此,男方如有被脅迫詐欺等事由,可主張撤銷婚姻。 惟由您的角度出發的話,恐怕難有對他們的婚姻效力有何主張,但可要求男方對孩子負擔扶養義務。
    2020/02/20 14:05
  • 8 回覆
    2362 觀看
    想跟前夫索取扶養費

    您好: 您可請求到起訴時為止您替前夫代墊的扶養費用,以及起訴後至孩子成年為止每月的扶養費用。而扶養費用的多寡原則上牽涉到孩子成長地的消費水平,還有您與前夫的收入能力等因素。建議可與律師為進一步諮詢。
    2020/02/20 14:01
  • 2 回覆
    1705 觀看
    未婚懷孕

    您好: 雙方皆滿16歲且是兩情相悅的情況下,男方在發生性行為這件事情上應無刑事責任。只是,小孩之後出生,對於小孩而言男方是他的父親,應有負擔照顧、扶養小孩之責。
    2020/02/19 15:18
  • 6 回覆
    1532 觀看
    刑事犯罪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對方能否告的成不僅僅是要去判斷2018年12月時A、B發生關係當下的情節,也要綜合去看發生關係後相處的情況。 由A的角度來說,B在之後仍持續有跟A交往、發生關係,是直至A結交新歡後B才提告性侵,這都是可能對B並非有利的證據。 建議可進一步與律師諮詢,將本案不合理之處製成答辯狀,向地檢署提出協助A進行辯護。
    2020/02/19 15:12
  • 3 回覆
    2524 觀看
    性騷擾證據要多充足才可勝訴

    您好: 證據自然是愈多愈好: 1.有無直接證據:例如(1)遭性騷擾當下有無監視器或(2)其他人證目擊。 2.有無間接證據:例如,(1)遭性騷擾之後跟朋友訴苦的訊息、(2)性騷擾之後與加害人的互動等等 至於您所提的錄音建議是提供律師檢視前後對談的脈絡,才能做出進一步判斷。 又若構成性騷擾您可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2020/02/19 10:32
  • 4 回覆
    2072 觀看
    我是新居民。已經離婚的老公要告我假結婚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如果先生是因為您不借錢給他就威脅要告您假結婚,那除非當初結婚時確實有要以結婚掩蓋其餘目的,否則看起來您先生只是在欺負您是新住民的身分而擔心會喪失居留的權利。 2.移民署應是要您說明當初結婚的經過,包括如何與先生認識、為何結婚、來台灣後都做些什麼等等。您應就與先生結婚前後向移民署說明您與先生是有感情基礎之結婚,而非假結婚。並可向移民署說明先生有不借錢就威脅您的情況。 3.如擔心因為婚姻問題導致居留或取得身分證受影響建議也可以一併向移民或戶籍單位確認。
    2020/02/18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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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868 觀看
    移動他人機車對方告我強制罪

    您好: 1.有幾則最高法院的見解您可參考:「按刑法第304條之強制罪,須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始克成立,而強暴脅迫之對象,實務上及學者通說,皆以對「人」直接或間接施強暴脅迫為限,對「物」不包括在內(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2037號判例、最高法院85年度台非字第356號判決可茲參照)」簡單來說如您移動對方機車時,對方並不在現場,由於強制罪限於對人為之,則不會有成立強制罪的問題。 2.毀損不處罰過失犯罪,如您是在移動過程中過失損及對方車輛應不會有刑事問題,而僅屬民事賠償。惟對方請求金額是否合理應視求償之部分與您造成損失之車體部位是否一致。且亦會有折舊之問題存在。
    2020/02/17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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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2 觀看
    投資詐騙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提告詐欺必須對方有詐術,也就是這個廢五金貴金屬的投資計劃本身全部都是不實的或是有部分不實而使您將財產投資進去。您可以思考一下是否有些可疑之處或客觀事證可以去證明此事,惟有些事實告訴人確實無法證明或知悉,而須提告後由被告一一去說明廢五金貴金屬是否屬實、您投資的錢財運用為何,如被告無法合理說明,則仍有成立詐欺之可能。 2.銀行法需視被告有無向不特定多數人遊說投資計畫,如僅能證明到您一位而已的話,銀行法成立機率不高。 3.有個部分您須注意且應有合理說明,即如果是投資廢五金貴金屬行業之詐欺,為何後續會出現借貸契約書?是否僅是單純民事糾紛?
    2020/02/17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