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鴻元 律師
102臺檢證字第10916號- 性別: 男
- 語言: 中文、日文 Line:0919560921
- 執業年資: 5年以上
專業領域
-
專業領域1刑事犯罪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基隆,宜蘭
服務
1.提供email法律諮詢由律師親自回覆:hyc.lhcps@gmail.com 2.代理離婚、財產分配、監護權、遺產分割等家事爭議 3.協助刑事案件之撰狀、陪同偵訊、告訴代理及辯護 4.協助民事案件之撰狀、調解、開庭 5.代理境外國民申請文件、拋棄繼承、稅務辦理 6.協助契約審閱、草擬、修訂 7.其餘問題及預約可洽: (1)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02-2703-6620 (2)Line:0919-560-921
資格背景
【學歷】 1.國立政治大學刑事法學組碩士 2.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學研究科交換留學生 3.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士 【經歷】 1.立法委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2.市議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3.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律師 4.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 5.理律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 6.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
發表著作
(2016)傳聞法則與被告審判外自白之證據調查 ─以三個實務案例為中心(碩士論文)。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168
- 回覆次數 4,295
- 總諮詢案件 4,236
其他專長領域
車禍事故 遺產.繼承.贈與 不動產.土地 債務糾紛 國際事務.外國人 婚姻.監護.家事
註冊於 2019-05-06
個人主頁被 180,148 人瀏覽
案例分享
全部案例分享
0
其他服務項目
服務項目
一般費用
法律圈優惠價
說明
律師專欄
法律諮詢
-
6 回覆2886 觀看離婚後小孩的監護權
您好: 1.即使沒有動手打人,但言語上的冷暴力還有摔砸家中物品也會構成家庭暴力行為。 您可思考是否要聲請保護令。 在有保護令的前提下,對方將先被推定為不適任孩子親權人的父親,在爭取親權上會對您有利。 2.除此外,經濟因素並非法院判斷親權的唯一標準,法院會綜合判斷父母的親職能力、支持系統、過往照顧情形等因素,將孩子判給較符合孩子最佳利益的一方。 因此,孩子過往由您家人照顧是對您有利的,即使經濟狀況不佳也可透過要求對方支付扶養費的方式予以補強。 3.孩子如遭對方帶走,建議上應先試圖將孩子帶回,並尋求訴訟上的協助。2020/03/03 10:32 -
8 回覆2777 觀看侵害配偶權問題
您好: 刑事通姦罪與民事侵害配偶權是不同的成立門檻: 1.刑事由於涉及刑事處罰,門檻較高,需達到證明有性器官接合的程度。 2.民事為金錢賠償問題,僅需證明至有逾越男女正常交往的程度即可。 因此: 1.需視您手上掌握的證據程度到哪決定往哪個途徑提出訴訟,如您太太承認有發生關係且亦與他們的對話紀錄內容可相勾稽,則並非沒有成立刑事的可能。 2.當然您也會擔心自己的太太遭對方提告,但提告是對方的權利。有沒有答辯的空間應視手上的證據而定。 另外,刑事被告有出庭的義務,民事則可委任代理人出庭。2020/03/03 10:22 -
5 回覆2007 觀看離婚後發現懷孕,想協商小孩的監護權跟扶養義務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協議書沒有一定的格式,重點是將雙方因為孩子可能產生的爭議約定清楚,例如監護歸屬、姓氏、扶養費用、將來的探視方式等等。 2.共同監護下孩子還是需要一個主要照顧者(也就是同住方),對方如果要變更監護或主要照顧者的現狀,在已協議的前提下,必須訴訟向法院舉證孩子與您同住照顧對孩子有何不利之處,並非容易。2020/03/02 18:58 -
4 回覆1575 觀看孩子的姓
您好: 如孩子未成年的話,可依照民法第1059條第5項第2款之規定,向法院聲請改姓。法院會向您收印象中是1,000元的裁判費用。如已成年則可自行選擇更改為母姓。 參考條文:民法第1059條第5項:「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一、父母離婚者。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2020/03/02 17:01 -
6 回覆1567 觀看分別財產制
您好: 1.可向管轄法院的登記處聲請登記為分別財產制。 2.未登記分別財產制的話,即為法定財產制,將來法定財產制消滅或離婚時將產生剩餘財產分配的效果,也就是婚後財產較少者可向較多者請求彼此差額之半數。2020/03/02 14:12 -
5 回覆2735 觀看孩子的姓
您好: 可依照民法第1059條第5項第2款之規定,向法院聲請改姓。律師費用的話,每位律師收費可能不盡相同,建議您可向律師分別詢問報價。 參考條文:民法第1059條第5項:「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一、父母離婚者。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2020/03/02 12:43 -
7 回覆2557 觀看2020/03/02 08:50
-
6 回覆2584 觀看2020/03/01 22:54
-
2 回覆1924 觀看聲請宣告夫妻財產分別制
您好: 可參考家事事件法第98條、第52條之規定。 第 98 條 夫妻同居、指定夫妻住所、請求報告夫妻財產狀況、給付家庭生活費用、扶養費、贍養費或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事件之管轄,準用第五十二條及第五十三條之規定 第 52 條 確認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確認婚姻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事件,專屬下列法院管轄: 一、夫妻之住所地法院。 二、夫妻經常共同居所地法院。 三、訴之原因事實發生之夫或妻居所地法院。 當事人得以書面合意定管轄法院,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第一項事件夫或妻死亡者,專屬於夫或妻死亡時住所地之法院管轄。 不能依前三項規定定法院管轄者,由被告住、居所地之法院管轄。被告之住、居所不明者,由中央政府所在地之法院管轄2020/03/01 05:55 -
4 回覆2240 觀看2020/02/29 18:25
-
4 回覆5178 觀看甲、乙皆為未滿7歲之兒童,甲之家長是否能對未滿7歲之兒童提告
您好: 承辦經驗上除非能證明父母對於孩子有監督管理缺失的情況,否則父母不會有刑事責任、孩子也因為您所引的規定而不會有刑事責任。 不過,依民法法定代理人對孩子的侵權行為是負擔連帶責任的,您可請求孩子的父母一併予以賠償。2020/02/29 18:22 -
2 回覆1455 觀看訴請離婚
您好: 1.小孩的扶養義務與您們的婚姻有怎樣的破綻無涉,是父母就有扶養義務。 2.離婚無過失的一方,如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可請求贍養費。因此,要不要給贍養費需視有無符合要件。 惟要注意的是贍養費與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是不同概念,離婚仍會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議題發生。2020/02/28 10:30 -
2 回覆1174 觀看2020/02/28 09:50
-
3 回覆1232 觀看2020/02/27 17:27
-
7 回覆2647 觀看收到檢察署起訴書
您好: 通常是涉及幫助詐欺罪而遭起訴,亦有遭起訴洗錢防制法的可能。 您應將起訴書,還有當初被欺騙提供帳號的過程及證據提供給律師,才能替您擬定後續答辯的策略,是要往無罪爭取,或是認罪爭取緩刑的方向替您規劃。2020/02/27 17:19 -
4 回覆1911 觀看2020/02/27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