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證據是否告對方構成侵犯配偶權
婚姻.監護 其他 2104 次瀏覽發現老公外遇 有他們出去玩的照片 跟對話紀錄
發現老公外遇 有他們出去玩的照片 跟對話紀錄
您好,依您所述情形,是【有可能】可以依上述證據向第三者提告侵害配偶權的民事賠償訴訟,但實際上這些證據是否足以提告,建議仍委請律師了解案情並看到照片與對話內容後,始能進一步做出更精確之分析。 若有問題歡迎來信諮詢,盼有機會能為您服務,感謝!
您好: 要看您的出遊照片跟對話紀錄能否達到證明先生與該名對象有逾越正常男女交往的份際而定,建議可將相關事證資料提供律師檢視。
雖說民事侵害配偶權的態樣不以通姦行為為限,只要「超越普通朋友等一般社交行為的不正常往來」即可構成;但個案上,還是要看對話紀錄裡面的內容和照片來判斷。請妥善保存相關證據,向本所家事事件律師諮詢。
依所述,應先保留相關證據,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保留法律追訴權,確認是否應提告,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依您所述,相關細節及尚不清楚,建議您攜帶相關事證資料,親自與專業律師面談討論細節,作全盤考量,以利下精準法律意見判斷,並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您好 針對您的問題,刑事部分是否構成通姦罪,必須視對話訊息而定(是否有說床第調情、對方生理器官等),民事部分是否成立侵害配偶權,依法院實務來看,必須其談話或者相處有逾越一般男女交往程度,因此小三是否有構成侵害配偶權,還須依照片及訊息內容而定,建議小姐您攜帶相關資料來所諮詢,將能給您更專業的回覆 電話:0909-617-580 LINE:law41326 信箱:law41326@gmail.com 進豐聯合法律事務所(地址: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50號2樓、捷運忠孝新生站2號出口左手邊大樓)
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一定要仔細、確實地蒐集、留存好!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接受諮詢,不會收費,這一點請您放心!)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 建議您可以與我約一個時間見面討論、讓我處理及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便作出正確、對您有利的進一步協助,希望與您聯絡! 方便的話,可以把資料提供給我過濾、判斷。 ~相關後續,可以與我聯絡之後一併討論~ 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您隨時與我聯繫! (接受諮詢,不會收費,這一點請您放心!) E-Mail: a121218@ms19.hinet.net 手機: 0983-016-238 (中華電信) LINE ID: a1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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