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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鴻元 律師

102臺檢證字第10916號
  • 性別:
  • 語言: 中文、日文 Line:0919560921
  • 執業年資: 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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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專業領域

  • 專業領域1
    婚姻.監護.家事
  • 專業領域2
    刑事犯罪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基隆,宜蘭,花蓮

服務

1.提供email法律諮詢由律師親自回覆:hyc.lhcps@gmail.com

2.代理離婚、財產分配、監護權、遺產分割等家事爭議

3.協助刑事案件之撰狀、陪同偵訊、告訴代理及辯護

4.協助民事案件之撰狀、調解、開庭

5.代理境外國民申請文件、拋棄繼承、稅務辦理

6.協助契約審閱、草擬、修訂

7.其餘問題及預約可洽:
(1)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02-2703-6620
(2)Line:0919-560-921

資格背景

【學歷】
1.國立政治大學刑事法學組碩士

2.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學研究科交換留學生

3.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士

【經歷】
1.立法委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2.市議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3.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律師

4.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

5.理律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

6.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

發表著作

(2016)傳聞法則與被告審判外自白之證據調查 ─以三個實務案例為中心(碩士論文)。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168
  • 回覆次數 4,254
  • 總諮詢案件 4,196
其他專長領域
不動產.土地 債務糾紛 遺產.繼承.贈與 國際事務.外國人 車禍事故

註冊於 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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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一般費用 法律圈優惠價 說明
  • 3 回覆
    918 觀看
    請問拋棄繼承申請書上的價款與申請人填寫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子字輩拋棄後會輪到孫字輩繼承,若孫字輩沒有要繼承,應ㄧ併在聲請狀上寫明。 2.拋棄繼承沒有訴訟標的金額的問題,可以不用填。
    2022/02/26 19:00
  • 5 回覆
    6467 觀看
    提款卡遭家人拿走提領一空

    您好: 依所述家人私自拿取您提款卡盜領的行為可能構成竊盜、詐欺等罪。您可提出刑事告訴並請求民事賠償您損失的金額。另外也建議您可在提告時請求檢察官協助調閱ATM的監視錄影以特定被告身份。
    2022/02/25 23:20
  • 5 回覆
    771 觀看
    前男友在網上散播個資

    您好: 1.依所述前男友的行為已涉及妨害名譽、個資法等刑事罪嫌,您可以將其散佈之內容截圖保存,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亦可向法院請求賠償。 2.依所述不法行為可能長達三年間,則刑、民事可能部分有時效問題,這須檢視證據和與您諮詢判斷。 3.若前男友知悉且提供帳號供現任女友用於散佈您個資,則可一起提告。
    2022/02/25 10:37
  • 4 回覆
    659 觀看
    關於繼承的問題

    您好: 1.如果是以父親名義質借應不會有太大問題,但若父親不知情,而您偽簽父親姓名挪作己用則有構成刑事偽造文書等罪的可能。 2.承上若是父親名義出借原則上與之後要聲請監護宣告無關,但若涉及偽造文書則法院可能認定您不合擔任父親之監護權人。
    2022/02/24 16:34
  • 5 回覆
    12205 觀看
    對方車禍事發7天後去驗傷,提告過失傷害

    您好: 有些傷勢在案發當下無法表徵出來,故即使相隔七天,在傷勢和車禍發生所受傷害的關係有高度可能且您又是全責時,還是有被以過失傷害起訴的可能。調解上建議您也可將被起訴後刑責的風險一併考量。
    2022/02/23 23:12
  • 3 回覆
    917 觀看
    本人為告訴人,有收到法院傳票出庭,請問要注意什麼

    您好: 這是刑事庭帶上身份證即可。原則上法官應會於庭末給您陳述意見的時間,可往案件對您生活的影響,希望被告刑度如何的方向準備。另外,若要被告賠償需用書狀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開啟民事程序。
    2022/02/23 22:41
  • 4 回覆
    1199 觀看
    網路上加的瘦身好幾個月之前在網路的廣告老師,現在說要起訴我?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不用太過擔心,這是這幾年常見的詐騙手法,不予理會才是正確的處理方式。
    2022/02/23 22:38
  • 6 回覆
    774 觀看
    找工作詐欺 提供帳戶犯罪

    您好: 依所述您提供帳戶和提款卡之行為可能涉及幫助詐欺、洗錢等刑事犯罪,後續您應會被列為案件被告,並收到警局、地檢署請您去說明之通知。目前您應把應徵該工作之相關紀錄保存妥適,試圖說明您是蒙受求職詐欺,並無犯罪之故意。如不知如何處理為妥,建議提供相關紀錄委請律師協助。
    2022/02/23 17:04
  • 5 回覆
    1319 觀看
    離婚後,對方要求支付婚姻狀態中所支付費用

    您好: 1.要先釐清哥哥法律上是否有必須支付裝潢費用的必要,如果女方是主張剩餘財產分配或贍養費則可能因為時效消滅及不符合要件而不用給付。 2.除非女方有提告要向法院答辯,不然目前不用寫書狀。 3.建議先行釐清彼此權利義務,在未釐清前不建議貿然簽署協議,甚或找公證人公證。
    2022/02/23 14:28
  • 5 回覆
    1770 觀看
    互告舉證

    您好: 若有相關性可以提供給另案的檢察官或法官。
    2022/02/23 10:55
  • 4 回覆
    2176 觀看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您好: 1.沒有固定的格式,可參考司法院和各地方法院網站上之範例。 2.檢察官起訴後,法院言詞辯論終結前可提出。若不清楚時點,建議檢察官起訴後法院分案完便可提出。 3.較多情況刑案法官會將案件裁定移轉給民事庭審理,民事庭會傳喚雙方開庭,並下判決。
    2022/02/22 18:04
  • 5 回覆
    947 觀看
    土地法34-1條相關問題發問

    您好: 1.可主張土地法34-1出售房地。 2.刑事竊占要成立的機會不高,惟哥哥及其外遇對象未得您們同意即住在該房地內的話,可提起遷讓房屋之訴,並請求支付衍生之租金。 3.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2022/02/22 11:59
  • 4 回覆
    2234 觀看
    寵物被侵佔

    您好: 1.晶片登記不全然等同所有權之證明,您仍可透過領養證明、收據、阿姨、以及您照料的過往,請前男友幫忙照顧的訊息等為證,來證明您才是實質所有權人。 2.目前可先以存證信函或委請律師撰寫律師函要求前男友返還寵物,若對方置之不理可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另前男友私自帶往施打晶片則亦有刑事侵占罪嫌。 3.私下和解不會有案底。 4.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2022/02/22 11:38
  • 7 回覆
    3904 觀看
    海外親戚聯繫不到,如何辦理繼承?

    您好: 1.若未得姑姑的委任,是無法代替姑姑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的。而依您所述被繼承人是奶奶,故現狀會由父親、叔叔、姑姑一同繼承。 2.並非姑姑不辦理拋棄繼承便無法對遺產中的房子為處置,於繼承後可透過遺產分割訴訟將房子的所有權單一化再行處理。 3.涉及不動產及繼承,建議若有疑慮應尋求律師進一步的諮詢為宜。
    2022/02/21 23:40
  • 4 回覆
    921 觀看
    自己手機錄影公開"伴侶公開的發文"可以嗎?

    您好: 1.可以手機錄影另一半的公開發文這部分較無法律問題。 2.但若將另一半的不好公開,可能因是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而衍生刑事妨害名譽罪之問題,此部分較不建議您進行。若要進行也建議您應將發文提供律師諮詢判斷以降低您的法律風險。 3.欠錢未還可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提出民事訴訟請求還款。
    2022/02/21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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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3 觀看
    我已有債權憑證

    您好: 您可持債權憑證去國稅局調閱債務人名下的財產跟所得清單,之後再持債權憑證、國稅局財產所得清單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如債務人名下於國稅局顯示無財產所得,可請法院調閱債務人勞健保和郵局、集保資料。
    2022/02/21 18:07
  • 7 回覆
    1762 觀看
    詐欺相關問題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不付審理代表少年程序的結束(類似刑事程序的區塊),不過被害人方尚有民事途徑可請求少年和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賠償。
    2022/02/21 16:04
  • 2 回覆
    2869 觀看
    車禍後申請不到初判表

    您好: 1.可向當初承辦案件的警局或交通隊聲請。 2.有沒有人受傷主要是能不能提刑事過失傷害的問題,不會因為無人受傷就沒有初判表。 3.須注意若要提告刑事過失傷害會有6個月告訴期間之限制。
    2022/02/21 15:27
  • 6 回覆
    850 觀看
    妨害秘密

    您好: 是詐騙手法,可向報案警局求證或撥打165反詐騙專線。
    2022/02/21 15:19
  • 5 回覆
    4987 觀看
    請問被移轉管轄法院,有無救濟方式?

    您好: 1.於網路犯罪此種移轉管轄之函文並非不常見,惟您仍可具狀對於移轉管轄表示意見供高檢署審核。 2.建議您可參考,審核移轉管轄案件應行注意事項:「三、各檢察署對於有管轄權之案件,以被告住居所或所在地在他檢察署轄區內為由報請移轉管轄者,不予核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轄區內應查明之事項已調查完畢者,不在此限:(一)告訴人、被害人均在被告住居所或所在地之檢察署轄區內者。(二)於單純施用毒品案件,認有其他理由宜由被告住居所或所在地之檢察署管轄者。(三)其他檢察署關於有管轄權之連繫因素較多、證據調查較為便捷,以移由該檢察署偵查為宜者。」新竹地檢是否僅以被告住居所地在高雄即聲請移轉,若是則可能違反前述第三點前段,高檢署不應予以核准。
    2022/02/21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