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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1婚姻.監護.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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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2遺產.繼承.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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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email法律諮詢由律師親自回覆:hyc.lhcps@gmail.com 2.代理離婚、財產分配、監護權、遺產分割等家事爭議 3.協助刑事案件之撰狀、陪同偵訊、告訴代理及辯護 4.協助民事案件之撰狀、調解、開庭 5.代理境外國民申請文件、拋棄繼承、稅務辦理 6.協助契約審閱、草擬、修訂 7.其餘問題及預約可洽: (1)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02-2703-6620 (2)Line:0919-560-921
資格背景
【學歷】 1.國立政治大學刑事法學組碩士 2.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學研究科交換留學生 3.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士 【經歷】 1.立法委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2.市議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3.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律師 4.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 5.理律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 6.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
發表著作
(2016)傳聞法則與被告審判外自白之證據調查 ─以三個實務案例為中心(碩士論文)。
律師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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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諮詢案件 4,212
其他專長領域
國際事務.外國人 刑事犯罪 債務糾紛 不動產.土地 車禍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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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回覆1186 觀看誣告恐嚇取財
您好: 1.可用和解書為證據向法院提告對方應履行和解書所載之承諾。 2.依和解書向對方催討款項,於合理限度內是屬正當權利行使,應不會有恐嚇之問題。若對方有捏造您母親不實的犯罪事實,則可反過來提告對方誣告罪。 3.即使對方有聲請保護令,透過法院提告催討款項也不會違反保護令。2022/01/28 12:41 -
4 回覆622 觀看離婚訴之聲請是否合理?
您好: 依您所述應是配偶外遇故您要離婚並請求損害賠償,原則上應分為兩訴訟處理: 1.可提起民事訴訟告配偶與外遇對象侵害配偶權請求連帶賠償,由法院民事庭審理。 2.可提起離婚訴訟,併同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外遇之離因損害、扶養費用和會面交往方式請求法院審判,由法院家事庭審理。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房貸支付,可透過家事起訴後的調解程序處理。2022/01/28 11:14 -
6 回覆789 觀看申請法院協調庭及法院內訴訟的視訊
您好: 1.因為去年疫情緣故法院的視訊設備較以往進步,您可嘗試具狀聲請視法官是否准許。 2.若法院不允許則可委任妹妹或律師為代理人,代理您出庭並表示意見。 3.由於是境外的跨國委任,故委任狀需經由我國經文處驗證,委任始為合法。2022/01/27 10:25 -
8 回覆1523 觀看托嬰虐童
您好: 1.是否構成重傷會視醫院開立的診斷證明書和病歷資料判斷是否有符合刑法第10條重傷定義,可持診斷證明書與律師諮詢判斷。 2.刑事上除非能將負責人與寶寶間受傷一事建立因果關係,否則提告難度較高。惟仍可於民事上要求負責人應與該名造成傷害的老師連帶就寶寶所受傷害予以賠償。2022/01/26 23:49 -
4 回覆1777 觀看直播承攬契約,時數未達標準違約賠償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檢視相關契約經紀人是否有需提醒您之義務,若無則您的情況因未達約定時數似已違約。惟就您所述未達標時數僅0.5小時,倘因而遭請求高額違約金,則應有爭取酌減約金之可能。2022/01/26 10:56 -
9 回覆1745 觀看確認婚姻無效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依您所述證人似未親自見聞先生結婚意思,應有空間可訴請離婚無效。 2.就您所述其他情節涉及冷暴力、經濟掌控等問題,如有證據亦應有訴請離婚之空間。 3.您有提及先生有餘離婚協議書上註明離婚後不會再有金錢來往。故先生應有離婚意願,對於訴請離婚研判是有幫助,請留存該份先生之離婚協議書。 4.若您目的是要脫離這段婚姻關係,則訴請離婚不涉及到整體婚姻效力衍生之議題,應較為單純。惟要選擇何種方式涉及證據和訴訟策略應與律師進一步諮詢判斷。 5.財產部分若協議離婚先生相當堅持不會給任一毛錢,則訴訟該是您應考慮的方式。 6.以上回答供您參考。2022/01/26 10:51 -
4 回覆845 觀看子女撫養費
您好: 檢附一則與您雷同的法院判決供您參考,結論上法院是有裁定酌減扶養費。 「另聲請人主張其於101年9月11日與OOO再婚,並生育未成年子女OOO、OOO,其收入已非僅供支應單身一人生活即為已足,尚須負擔再婚配偶及2名未成年子女之生活開銷等語,業據其提出戶籍謄本為證。聲請人既另有配偶新組家庭並生育2名未成年子女,舉凡養育子女、醫療、保險、水電費等生活相關費用當會有所增加,因此聲請人主張其每月開銷加重,負擔子女扶養費之能力不若簽立系爭協議書時佳,堪信為真實,如仍令其依系爭協議書約定負擔扶養費,顯有失公平,則其依前揭民法第1121條規定,主張因情事變更,請求酌減給付相對人之扶養費,應屬有據。」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05年度家親聲字第599號民事裁定參照。2022/01/25 17:14 -
7 回覆747 觀看夫妻離婚,女方想要爭取小孩見面次數
您好: 還是可以跟對方談會面交往(探視)的頻率、時間、次數跟地點等細節,最好是談好後雙方能再用白紙黑字明訂。若對方刻意不給會面交往或明顯過少而無法協議,則可透過法院訴訟之方式,交由法官裁定。2022/01/25 16:34 -
3 回覆735 觀看2022/01/25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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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回覆1584 觀看2022/01/24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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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覆797 觀看2022/01/24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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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回覆9830 觀看與外籍勞工發生車禍的後續處理
您好: 1.仲介與車禍發生的因果關係遙遠,仲介應無相關的法律責任。 2.依您所述的情節肇事責任明確在於移工,應可直接提告。 3.細項支撐的是您求償總額的合理性,有的調解委員也可能當場詢問,會建議可先整理以預估求償之總額。2022/01/24 10:22 -
4 回覆864 觀看2022/01/23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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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覆1212 觀看2022/01/22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