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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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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1婚姻.監護.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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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2遺產.繼承.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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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
1.提供email法律諮詢由律師親自回覆:hyc.lhcps@gmail.com 2.代理離婚、財產分配、監護權、遺產分割等家事爭議 3.協助刑事案件之撰狀、陪同偵訊、告訴代理及辯護 4.協助民事案件之撰狀、調解、開庭 5.代理境外國民申請文件、拋棄繼承、稅務辦理 6.協助契約審閱、草擬、修訂 7.其餘問題及預約可洽: (1)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02-2703-6620 (2)Line:0919-560-921
資格背景
【學歷】 1.國立政治大學刑事法學組碩士 2.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學研究科交換留學生 3.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士 【經歷】 1.立法委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2.市議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3.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律師 4.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 5.理律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 6.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
發表著作
(2016)傳聞法則與被告審判外自白之證據調查 ─以三個實務案例為中心(碩士論文)。
律師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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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諮詢案件 4,204
其他專長領域
車禍事故 不動產.土地 債務糾紛 刑事犯罪 國際事務.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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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回覆1660 觀看確認婚姻無效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依您所述證人似未親自見聞先生結婚意思,應有空間可訴請離婚無效。 2.就您所述其他情節涉及冷暴力、經濟掌控等問題,如有證據亦應有訴請離婚之空間。 3.您有提及先生有餘離婚協議書上註明離婚後不會再有金錢來往。故先生應有離婚意願,對於訴請離婚研判是有幫助,請留存該份先生之離婚協議書。 4.若您目的是要脫離這段婚姻關係,則訴請離婚不涉及到整體婚姻效力衍生之議題,應較為單純。惟要選擇何種方式涉及證據和訴訟策略應與律師進一步諮詢判斷。 5.財產部分若協議離婚先生相當堅持不會給任一毛錢,則訴訟該是您應考慮的方式。 6.以上回答供您參考。2022/01/26 10:51 -
4 回覆809 觀看子女撫養費
您好: 檢附一則與您雷同的法院判決供您參考,結論上法院是有裁定酌減扶養費。 「另聲請人主張其於101年9月11日與OOO再婚,並生育未成年子女OOO、OOO,其收入已非僅供支應單身一人生活即為已足,尚須負擔再婚配偶及2名未成年子女之生活開銷等語,業據其提出戶籍謄本為證。聲請人既另有配偶新組家庭並生育2名未成年子女,舉凡養育子女、醫療、保險、水電費等生活相關費用當會有所增加,因此聲請人主張其每月開銷加重,負擔子女扶養費之能力不若簽立系爭協議書時佳,堪信為真實,如仍令其依系爭協議書約定負擔扶養費,顯有失公平,則其依前揭民法第1121條規定,主張因情事變更,請求酌減給付相對人之扶養費,應屬有據。」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05年度家親聲字第599號民事裁定參照。2022/01/25 17:14 -
7 回覆720 觀看夫妻離婚,女方想要爭取小孩見面次數
您好: 還是可以跟對方談會面交往(探視)的頻率、時間、次數跟地點等細節,最好是談好後雙方能再用白紙黑字明訂。若對方刻意不給會面交往或明顯過少而無法協議,則可透過法院訴訟之方式,交由法官裁定。2022/01/25 16:34 -
3 回覆712 觀看2022/01/25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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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回覆1519 觀看2022/01/24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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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覆771 觀看2022/01/24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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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回覆9583 觀看與外籍勞工發生車禍的後續處理
您好: 1.仲介與車禍發生的因果關係遙遠,仲介應無相關的法律責任。 2.依您所述的情節肇事責任明確在於移工,應可直接提告。 3.細項支撐的是您求償總額的合理性,有的調解委員也可能當場詢問,會建議可先整理以預估求償之總額。2022/01/24 10:22 -
4 回覆842 觀看2022/01/23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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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覆1140 觀看2022/01/22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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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回覆1479 觀看偷拍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您可向警方或向檢察官表達您有道歉和解的意思,並請檢察官協助安排調解之程序。有的被害人在此類案件會不願看到加害人,可考慮是否透過律師協助調解,若調解能成立可爭取對方撤回告訴。原則上只要您是初犯沒有前科,此類案件不會導致您須入監服刑,應不用太擔心太太的照顧問題,先向太太誠心認錯照顧好她。2022/01/22 13:34 -
5 回覆1445 觀看請問在網路詛咒人會被告嗎?
您好 依您所述,對方較可能提告的罪名是妨害名譽。惟單純的詛咒實務上認為客觀上不足以貶損名譽及社會評價,不會成立妨害名譽罪為高。另妨害名譽罪有告訴期間6個月之限制,如您PO文已有一段期日或許對方已遲誤告訴期間。2022/01/22 13:16 -
5 回覆1186 觀看前同居人糾紛
您好: 1.私人間訊息不構成刑事的妨害名譽,不過由您提及的內容對方似有涉及恐嚇罪。 2.毆打您的行為另涉及傷害罪,惟傷害罪有6個月告訴期間限制,提醒您應注意。 3.由於曾有交往關係,故若擔心對方事後對您不利,可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嚇阻後續可能之不法行為。2022/01/21 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