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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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因日前我的家屬因車禍與對方和解 但因車主並非當事人 而是我 開庭完後只有我的家人告知我關於車損要另外與對方協商 我已多次與對方聯絡卻並未接 所以我去社團公布了對方的姓名與跟我聯繫對方對方不接不理我的行為過程 過後才收到對方來訊說要求我撤文道歉 我也照做 可對方仍舊要告我洩漏個資 而他卻還是依舊沒跟我協商關於車損賠償的事 這樣真的會被告嗎
07895306用戶 發表於 2022/01/23 04:44

4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2/01/23 09:03
    回覆諮詢(19798)、最佳解答(1508)、獲得感謝(5758)

    您好
    1、對方確實可以提告個資法或妨害名譽等刑事告訴。
    2、車禍賠償與到社團公開姓名是兩回事。
    3、如果擔心收到傳票不知道怎麼處理,而且為了避免遭誘導詢問,建議加LINE ID:lightkao諮詢將來訴訟策略,爭取不起訴
    
    
                         
  • 鄭楓丹律師
    鄭楓丹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1/23 09:54
    回覆諮詢(2423)、最佳解答(73)、獲得感謝(771)

    您好,確實有可能會被對方告個資法跟妨害名譽。現階段建議將所有證據保存,未來遭到對方提告,至少可以向檢察官表達已經與對方和解並且道歉,以爭取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建議收到傳票後,可以再進一步詢問律師偵查時應注意事項。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2/01/23 12:44
    回覆諮詢(4134)、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對方未與您協商車損不等同可以於網路公佈他人的個資,故您的行為有違反個資法的疑慮。初步建議是您先把與對方間之聯繫從頭到尾截圖保存,若遭提告的話在動機上較好做一個解釋。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3/11 10:50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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