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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1婚姻.監護.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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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email法律諮詢由律師親自回覆:hyc.lhcps@gmail.com 2.代理離婚、財產分配、監護權、遺產分割等家事爭議 3.協助刑事案件之撰狀、陪同偵訊、告訴代理及辯護 4.協助民事案件之撰狀、調解、開庭 5.代理境外國民申請文件、拋棄繼承、稅務辦理 6.協助契約審閱、草擬、修訂 7.其餘問題及預約可洽: (1)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02-2703-6620 (2)Line:0919-560-921
資格背景
【學歷】 1.國立政治大學刑事法學組碩士 2.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學研究科交換留學生 3.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士 【經歷】 1.立法委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2.市議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3.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律師 4.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 5.理律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 6.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
發表著作
(2016)傳聞法則與被告審判外自白之證據調查 ─以三個實務案例為中心(碩士論文)。
律師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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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 債務糾紛 車禍事故 不動產.土地 國際事務.外國人
註冊於 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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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覆2124 觀看借款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這需要您提供之前債務人異議之訴以及目前朝欽實業告您的訴訟資料予律師分析才有辦法替您判斷。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http://lhcps.tw/ 免費諮詢專線:02-27036620;0919560921 Email:lhcps.tpe@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57號4樓2019/06/06 11:28 -
1 回覆5047 觀看被告過失傷害 起訴書與當初筆錄不同
您好: 刑事部分會先建議您委任律師將您被起訴的相關卷證資料由法院閱出,才能知道該如何擬定答辯方向。特別是您提到的「車禍鑑定」報告。因為車禍鑑定報告中會有鑑定意見去認定雙方的肇事因素為何、主因或次因。有可能您是被認定為肇事因素之一,因此才會被起訴過失傷害。 而車禍鑑定報告也會影響到民事部分您應賠償的範圍,如對方也應該負擔部分的肇事責任則會有民事與有過失原則之適用,您應賠償的金額將因此降低。 原告要求的35萬元則必須請原告詳列出這35萬元的請求依據為何,所有的支出都應該有單據支撐才算合理,畢竟這在進入審理後也是會受到法院的檢視。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http://lhcps.tw/ 免費諮詢專線:02-27036620;0919560921 Email:lhcps.tpe@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57號4樓2019/05/31 16:52 -
1 回覆3705 觀看影射的言語人身攻擊
您好: 如係在公開的場合辱罵他人垃圾,可能涉及刑法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由於現場有他人聽聞內容,建議聲請傳喚該人作證,原則上如證人證述內容與提告內容相符亦無矛盾之處,則檢察官應有一定機率採信您提告之內容為真。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http://lhcps.tw/ 免費諮詢專線:02-27036620;0919560921 Email:lhcps.tpe@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57號4樓2019/05/31 15:26 -
1 回覆2083 觀看探視權及監護人權利
您好: 您是否有不讓對方見孩子或禁止對方與孩子聯繫應回歸到您與對方間是否針對會面交往有所協議?或是曾經有法院裁定的會面交往方式可供遵守? 如有,則您有依照協議或裁定之方式讓對方與孩子相處應不會有法律上之問題。 如無,或是對方若對現在的會面交往方式感到不滿意則可能向法院聲請裁定一個會面交往方式供您們雙方日後遵守。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http://lhcps.tw/ 免費諮詢專線:02-27036620;0919560921 Email:lhcps.tpe@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57號4樓2019/05/29 19:59 -
3 回覆3905 觀看如何保障子女的探視權
您好: 1.如您係透過法院裁判離婚,判決書內應有法院裁定的會面交往方式來保障未與孩子同住方之探視權利,而此種法院裁定的會面交往方式本來就是用於假設父母雙方無法達成會面交往方式的協議時彼此應該遵守的底線,對方是否同意根本不是重點。而依您所述,對方時常有違反的情況,您可持裁定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請求對方依照判決書之會面交往履行,法院會依對方在您聲請強制執行後的履行情況判斷,如對方仍刻意剝奪您會面交往的時間,則法院將有課與對方怠金之可能。 2.如對方違反會面交往情節重大,導致孩子無法看到母親,您亦可考慮聲請酌定監護權,將監護權改判到您身上。 3.前夫如在公開場合(網路、職場)對您有侮辱性的言語則您可提告妨害名譽,惟須注意應在6個月內為之。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http://lhcps.tw/ 免費諮詢專線:02-27036620;0919560921 Email:lhcps.tpe@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57號4樓2019/05/29 19:46 -
1 回覆3648 觀看種草莓算性騷擾跟猥褻?
您好: 您恐涉犯刑法第227條第4項之準強制猥褻罪:「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實務見解認為:「刑法上之猥褻行為,係指性交以外足以興奮或滿足性慾之一切行為。查被告於上開時間、地點,乘與告訴人A女共處一室之機會親吻其臉頰、嘴巴並舌吻,其行為客觀上足以誘起他人性慾,在主觀上亦足以刺激及滿足其自己性慾,當屬足以興奮或滿足性慾之猥褻行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2年度侵訴字第20號)因此,縱論未觸碰到第二性徵或是下體而僅有親吻之行為,仍可能合致刑法猥褻的定義。 如該名少女當時欺瞞您為19歲,建議您往不知其未滿16歲答辯,並截取交友軟體頁面、對話紀錄、該名少女照片等等證據以為舉證之用。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http://lhcps.tw/ 免費諮詢專線:02-27036620;0919560921 Email:lhcps.tpe@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57號4樓2019/05/28 10:16 -
1 回覆2032 觀看土地強制執行相關費用
您好: 強制執行的相關必要費用會先由您代墊,執行時再從債務人受執行的財產中優先受償予您。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http://lhcps.tw/ 免費諮詢專線:02-27036620;0919560921 Email:lhcps.tpe@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57號4樓2019/05/27 11:00 -
1 回覆2741 觀看再抗告
您好: 司法實務曾有見解認為:「按有事實足認監護人不符受監護人之最佳利益,或有顯不適任之情事者,法院得依第1106條第1項聲請權人之聲請,改定適當之監護人,不受第1094條第1項規定之限制。民法關於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雖未如監護人般,有改定之規定,惟監護開始時,監護人對於受監護人之財產,應依規定會同法院指定之人,於2個月內開具財產清冊,並陳報法院。監護人對於受監護人之財產,在開具財產清冊並陳報法院前,僅得為管理上之必要行為。同法第1099條、第1099條之1分別定有明文,而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之立法目的,在於實施監督,倘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不積極執行監督職務,猶消極不願會同開具財產清冊陳報法院,監護人將無法順利執行監護職務,對於受監護人之財產,亦僅能為管理上之必要行為,則受監護人之安養與照護,勢必因此受影響,故基於保障受監護宣告之人之利益,於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有事實足認不符受監護人之最佳利益,或有顯不適任之情事者,自應類推適用民法第1106條之1第1項之規定,由有聲請權人聲請改定之。」(台灣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監宣字第617號參照) 因此,如您弟弟消極不願配合開具財產清冊,將導致身為監護權人的您無法順利進行對受監護權人之照顧,您可嘗試循上述司法實務見解改選開具財產清冊之人。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http://lhcps.tw/ 免費諮詢專線:02-27036620;0919560921 Email:lhcps.tpe@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57號4樓2019/05/27 10:36 -
1 回覆1940 觀看外國人在台灣建設醫院及學校
您好: 醫院部分依據您要以法人、自然人要設立醫院或診所將有不同的規定,建議向當地縣市政府衛生局或中央衛生福利部詢問會有更詳細的資訊供您參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http://lhcps.tw/ 免費諮詢專線:02-27036620;0919560921 Email:lhcps.tpe@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57號4樓2019/05/22 11:58 -
1 回覆2830 觀看買商品未取貨後續處理
您好 如您有意願對於賣家因您未取貨之損失進行彌補,您可透過向當地鄉鎮區公所聲請調解的方式處理。因為他要求您要立刻付款想必是擔心您之後就沒有給付意願,而作成調解後賣家可用調解筆錄直接對您財產進行強制執行,這樣的方式可能賣家會比較容易接受。 至於賣家打算公布您對話到網路上,如涉及您的姓名、地址等個人資訊,賣家恐有違反個資法的問題。如對您的名譽造成侵害,則恐有妨害名譽罪的問題產生。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http://lhcps.tw/ 免費諮詢專線:02-27036620;0919560921 Email:lhcps.tpe@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57號4樓2019/05/21 13:28 -
1 回覆2212 觀看婆媳問題
您好: 1. 如您的婆婆有侵吞您先生或是公公名下的財產的話,則婆婆可能涉犯了刑事侵占罪的問題。只是,這種親屬間的侵占罪是告訴乃論之罪,必須以您先生及公公有提告為要件才能成立,如他們沒有意思要計較的話,則無法成立。 2. 如您要與先生離婚,則因為婚姻是您與先生間的事,所以離婚所衍生的夫妻間剩餘財產分配、監護權等問題也只會涉及您與您先生,並不會有您的財產跑到婆婆名下或是孩子監護權變成婆婆的情況發生。 3. 如您有意爭取監護權,在進行離婚訴訟前應多方蒐集構成離婚,以及您照顧孩子的相關證據,向法院訴請離婚並主張您為孩子的主要照顧者,以利您爭取監護。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http://lhcps.tw/ 免費諮詢專線:02-27036620;0919560921 Email:lhcps.tpe@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57號4樓2019/05/20 16:29 -
2 回覆2956 觀看棄養
您好 外婆應可依父母對於孩子疏於照顧情節重大等事由,向法院請求宣告停止父母之親權, 並請求法院將外婆酌定為孩子親權人,及向父母雙方請求孩子的扶養費用。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http://lhcps.tw/ 免費諮詢專線:02-27036620;0919560921 Email:lhcps.tpe@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57號4樓2019/05/20 16:01 -
1 回覆4131 觀看掉了東西,卻被撿走
您好 刑法第337條(侵占遺失物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因此,撿走您airpods藍牙耳機之人已涉犯侵占遺失物罪,如您擔心警局有吃案的可能,您可直接向當地之地方檢察署提出刑事告訴。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http://lhcps.tw/ 免費諮詢專線:02-27036620;0919560921 Email:lhcps.tpe@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57號4樓2019/05/17 11:20 -
1 回覆2474 觀看遺失手機遭盜打
您好 1.您太輕忽了當時的支付命令,並沒有向法院聲明異議,因此資產管理公司才會對您取得可以強制執行的名義。 2.如您要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異議的事由必須是取得執行名義之"後"所生的,法院才會准許,而您若以電話遭盜用為理由提出異議,因為這是執行名義(支付命令)前的事由,法院恐怕准許您異議的機會恐怕不高。 3我會建議您向法院聲請閱執行案的卷宗,依照卷宗資料去推敲看看資產管理公司是否於時效完成前都有為執行來重新起算時效,或許會有資產管理公司疏忽而導致時效消滅的情形發生,而使您可主張時效消滅無須給付。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http://lhcps.tw/ 免費諮詢專線:02-27036620;0919560921 Email:lhcps.tpe@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57號4樓2019/05/13 16:37 -
1 回覆3581 觀看匯款後不出貨又不退款
您好 依我國刑事訴訟法第5條第1項:「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您可主張您受詐騙的地點是在台中,而主張台中是詐騙行為犯罪地,而由台中地檢署、台中地方法院進行您的案件。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http://lhcps.tw/ 免費諮詢專線:02-27036620;0919560921 Email:lhcps.tpe@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57號4樓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http://lhcps.tw/ 免費諮詢專線:02-27036620;0919560921 Email:lhcps.tpe@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57號4樓2019/05/12 20:59 -
2 回覆3270 觀看未婚懷孕,男方要孩子
您好 1.如您是想將孩子交由他人收養(出養),依法規定必須得到孩子生父/生母的同意。如無法得到同意,則必須向法院說明生父/生母的不同意對於孩子顯然有所不利益。 2.如您同意將孩子的監護權交由生父行使,則您會有探視的權利,是否要行使探視的權利是您的自由。只是,您還是會有扶養孩子的義務。 3.心理創傷相關費用,如您是指在您懷孕時與他人曖昧,這部分因您與對方並無婚姻關係,恐無法求償。 4.母親的角色在孩子的幼年時期十分重要,如您有意願扶養孩子,您可爭取孩子的監護權並要求對方給付孩子至成年為止的扶養費用。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http://lhcps.tw/ 免費諮詢專線:02-27036620;0919560921 Email:lhcps.tpe@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57號4樓2019/05/12 20:48 -
1 回覆2101 觀看普通家事保護令的範圍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如您聲請通常保護令通過,裁定的主文有提及相對人應遷出被害人之住居所等語,而相對人仍拒絕依照通常保護令內容履行時,則相對人將涉犯刑事犯罪之違反保護令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您可蒐集相關事證向檢察署提告違反保護令罪,以維自身權益。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http://lhcps.tw/ 免費諮詢專線:02-27036620;0919560921 Email:lhcps.tpe@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57號4樓2019/05/10 17:29 -
1 回覆2145 觀看請問這樣是否違反監護權?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這的確是個不好處理的問題,畢竟腳長在他身上您很難規範他會走去哪。 1. 就扶養費部分,您可向前夫請求其並未給付而由您代墊的數額。如您的離婚協議書定有期限利益條款(如扶養費用一期未給付,其後十二期視為均已到期),您尚可就後續部分一併請求之。 2. 依您所述,您的離婚協議書中有協議對方每月可以探視小孩,如果這個規定是十分空泛的次數而已,而未包括確切接送的頻率、時間、地點,您可與對方協商或透過法院再酌定更精細的會面交往方式,去要求對方依照更精確的規則來履行。 3. 如對孩子造成騷擾或有其他不利益行為,您亦可替孩子聲請保護令。 以上都是透過法律程序向對方施壓,迫使其出面與您對談的方式,同時這些法律手段或許也能解決您其他問題,您可審慎考慮是否為之。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http://lhcps.tw/ 免費諮詢專線:02-27036620;0919560921 Email:lhcps.tpe@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57號4樓2019/05/10 14:55 -
5 回覆2412 觀看如何裁判離婚跟孩子歸我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如您與先生雙方無法協議離婚的話,那就只能透過法院用裁判離婚的方式為之。訴請離婚理由您可用先生有家暴的事實主張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3款「不堪同居之虐待」和第1052條第2項「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並檢附相關證據(如驗傷單、家暴通報紀錄等)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2.於離婚訴訟中,除離婚的訴求外,您尚可一併請求孩子的親權、扶養費用、和日後的會面交往方式。在親權部分法院會依照孩子的最佳利益做出判斷。 3.您可主張依家庭暴力防治法,有家暴者將被推定為「不適任親權人」。以及孩子出生後是由您主要照顧、孩子年幼需要母愛等理由爭取您親權獲勝之機會。 4.在您提出離婚訴訟期間,如對方阻撓您探視孩子,您尚可一併聲請暫時處分,請求法院給予於離婚訴訟中會面交往方式的裁定,在訴訟中雙方就依照法院的裁定進行會面交往。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http://lhcps.tw/ 免費諮詢專線:02-27036620;0919560921 Email:lhcps.tpe@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57號4樓2019/05/09 11:29 -
2 回覆3667 觀看小孩扶養費該如何計算
您好 1.抗告通常是一審已經對扶養費用下了裁定,針對一審不服向二審提出"抗告"時,法院才會在判決書最後載明救濟方式。因此,您必須要先釐清您的訴訟進度到哪了,是剛進入一審還是一審已經下裁定了。 2.法院一般會以孩子生活縣市的平均消費支出作為判斷扶養費的基準,您可往本身收入根本未達平均消費支出的水平來降低應給付的扶養費用。 3.如案件確定,法院確定您應給付扶養費用而您未履行時,對方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您名下財產,這也會包括您名下的薪水,通常會每月扣薪水的1/3予對方受償。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http://lhcps.tw/ 免費諮詢專線:02-27036620;0919560921 Email:lhcps.tpe@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57號4樓2019/05/09 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