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開了,毛小孩到底是誰的

文章修改時間: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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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布時間:2022-04-12
分開了,毛小孩到底是誰的

對於很多夫妻、伴侶而言,有時候寵物跟自己的孩子一樣,是每天心靈慰藉的存在,稱之為毛小孩也不為過。只是很殘忍的,毛小孩在法律上終究不是小孩,不能被視為人而被認定是物品。所以即使是如同小孩的存在,在法律上也無法像親權訴訟一樣,由法院依小孩的最佳利益來決定親權要歸屬父母哪方、要跟哪方同住。那分開了,毛小孩到底會是誰的呢 ?

近來處理越來越多毛小孩的案件,是關於情侶分手後寵物該歸誰,或是寵物領養衍生的相關問題。
情侶如果確定要一起養寵物,最好也先思考將來如果分手,寵物跟誰 ? 若因感情生變也避免發生遷怒寵物或棄養的狀況。分開了,毛小孩到底會是誰的呢 ?有以下的情況要好好注意 : 

一. 大原則!誰買的、誰領養的那就是誰的  

為什麼這樣說呢?這是因為毛小孩在法律上是物品,就像是買東西一樣,當買了一樣東西,那原則上所有權就是買的人的。領養也是相同的情況,領養在法律上通常被認為是贈與,所以當領養了毛小孩時,等同的是從他人處受贈,原則上所有權就是受贈者的了。所以當分開時,如果沒有特別約定毛小孩要歸屬於哪方,那就原則上毛小孩的所有權就歸屬於買的人或是領養的人的了。


二. 如果轉送就是別人的  

毛小孩當禮物是濃情蜜意時常見的情況,可是分開時就要求把毛小孩帶走也是屢見不鮮。雖然說買的人或領養的人原則上是毛小孩的所有權人,可是當把毛小孩贈送出去,且受贈者也同意收受時,其實毛小孩的所有權也就因此移轉到受贈者了。

 

三. 是你的分開時記得帶走  

因為在法律上物品是可以拋棄的,拋棄就等同放棄了所有權。雖然這樣說有點奇怪,但這有點像是資源回收的概念,回收物被丟掉時其實等同是拋棄了所有權,如果這時候別人撿走了,所有權也就歸屬於撿走的人了。在法院的判決上確實有伴侶或夫妻分開後,一方因為沒有將毛小孩由同住處帶走而被認為是拋棄毛小孩的所有權,最終被法院認定為非所有權人的例子。這是因為毛小孩是需要照顧、餵食才有辦法維持生存,如果一段時間無人餵食則無法維持生命,所以法院才會認為在分開時沒有將毛小孩由同住處帶走的話,等同沒有要飼養的意思,已可被認為是拋棄毛小孩的所有權了,之後便無法再依所有權人的地位去請求返還毛小孩。所以這部分要注意,如果是自己的毛小孩記得帶在身邊,分開時要一起帶走。

 

四. 有晶片登記不代表是你的  

某些案件中,在有毛小孩糾紛時有的人會搶先去將毛小孩的晶片登記自己為飼主。但在法院認定上,晶片登記所載飼主姓名的用意,主要是為了主管機關於行政上方便監督飼主,並非說晶片登記上的飼主即等同是毛小孩的所有權人。要認定毛小孩的所有權仍要回歸我們前述的大原則以及有沒有轉贈或是拋棄的情況來判斷。

 

 

《 原文出處 :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粉專- 分開了,毛小孩到底是誰的 》

陳鴻元律師

現職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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