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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帳戶之幫助詐欺案件,一審原重判有期徒刑4個月,經委託胡律師分析及協助提起上訴後,改判拘役50日,且爭取緩刑成功! 註:此類案件視情況仍有
被告與告訴人為男女朋友,於交往期間合意發生性交行為,嗣雙方分手後,告訴人竟提告被告涉犯強制性交罪嫌,胡律師旋即分析案情,並請被告提供相關有利事證,成功說服承辦檢察官,獲得不起訴處分。
在刑事案件中,爭取無罪判決固為首要目標,但有時因個案狀況,承認或許可能是更好的選擇,此時若在刑法以外之特別法中有減刑規定,坦承犯罪可以確實得到較輕刑責之判決。以下介紹兩類減刑事由供參:
因應徵工作,提供自己帳戶並依指示提領及交付款項之加重詐欺案件,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 被告因工作不穩定,上網找工作,並誤信詐騙集團說詞,應詐騙
一般人可能不至於因案涉訟,但可能會面臨一些法律疑難問題,阿光律師提供一年三萬元的法律顧問契約服務,目前已有不少公司或個人與胡律師簽署法律顧問契約,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洽詢本人。
被告為泰國籍人士,在臺旅遊期間受友人之託,持有具有殺傷力之空氣槍,並由檢察官聲請羈押,經委任胡律師辯護,並由胡律師詳閱相關卷證,與被告討論後,研擬答辯方向,成功向承審法官爭取緩刑成功,協助被告免
被告因年輕且疫情期間工作不穩定,上網找工作,因誤信詐騙集團說詞,應詐騙集團指示提供自己帳戶與詐騙集團成員,且依照提領款項後,至指定地點交付款項予詐騙集團成員,經胡律師耐心聽取被告敘述,整理相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