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翊森 律師
107臺檢證字第14237號- 性別: 男
- 年齡: 44歲
- 語言: 中文、台語、英文
專業領域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宜蘭
服務
刑事辯護、刑事告訴代理、民事訴訟代理、檢警偵訊陪同、訴狀撰寫、離婚協議書、合約撰擬、法律諮詢
資格背景
生物科技碩士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4
- 回覆次數 163
- 總諮詢案件 157
其他專長領域
婚姻.監護.家事 車禍事故 網路新創 勞動問題 刑事犯罪 消費糾紛 醫療事故 智慧財產 遺產.繼承.贈與 債務糾紛 不動產.土地
註冊於 201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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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律師專欄
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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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覆1385 觀看車禍事故,對方索求金額過高
警方初判表僅是初判,如對結果有意見可送請車鑑會鑑定。 若和解金額無法達成協議,他方日後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惟請求金額仍須舉證說明,不是他想要多少法官就會判多少。 車禍案件建議在前階段就先和解,避免勞民傷財,但若對方要求金額顯不合哩,也僅能交由法院判斷,建議您攜帶資料尋求律師協助研擬對策。2019/11/10 15:21 -
3 回覆1089 觀看2019/11/07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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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覆1733 觀看2019/11/06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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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回覆1910 觀看與男友發生關係被到處宣揚感謝律師回答
妨害名譽的部分,您必須證明它們到處宣揚,還有它們說的不是事實~ 精神損害賠償的部分,您必須證明,因為這樣的流言蜚語,造成你怎樣的損害~ 兩個都有一定的難度,建議您先找律師諮詢,了解您案件的狀況,考慮是否提告~這類案件很容易在過程中造成再度的傷害~2019/11/05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