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男友發生關係被到處宣揚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1881 次瀏覽
與男友發生了關係,而分手後,男友朋友逼問他是否我和他發生關係,再逼問下男友就說了有。而在之後朋友一傳十 十傳百,身邊朋友都知道了,且他們還亂添話,使我身心感到非常不是,請問如何解決呢?
4b86abe4用戶 發表於 2019/11/05 10:41

4 位律師回答

  • 邱翊森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05 11:03
    回覆諮詢(163)、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46)

    感謝律師回答
    如果所述不實,或可考慮提告妨害名譽~民事的部分求償精神損害~但是舉證上有一定的難度~
    
    
                         
  • 4b86abe4用戶
    發表於 2019/11/05 11:04
    請問怎麼的難度呢~
  • 楊時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05 11:06
    回覆諮詢(131)、最佳解答(15)、獲得感謝(56)

    感謝律師回答
    (1)如果你未滿16歲,前男友可能觸犯刑法第227條準強制性交罪。
    (2)如果亂添話內容包括誇大不實的內容,傳述之人可能觸犯刑法第310條誹謗罪。
    (3)如果因此造成你身心傷害,另可民事求償,但宜審慎評估證據,避免遭訴訟結果二度傷害。
    (4)宜遠離那些議論是非的朋友。
    
    
                         
  • 邱翊森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05 11:16
    回覆諮詢(163)、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46)

    感謝律師回答
    妨害名譽的部分,您必須證明它們到處宣揚,還有它們說的不是事實~
    
    精神損害賠償的部分,您必須證明,因為這樣的流言蜚語,造成你怎樣的損害~
    
    兩個都有一定的難度,建議您先找律師諮詢,了解您案件的狀況,考慮是否提告~這類案件很容易在過程中造成再度的傷害~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11/05 13:46
    回覆諮詢(4109)、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1)

    您好:
    
    可能有妨害名譽的刑事與其民事損害賠償之問題。
    但若提出告訴,原則上舉證責任我會在您身上,建議上您應先蒐集相關事證給律師評估是否進行後續的法律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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