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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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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1婚姻.監護.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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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2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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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基隆,宜蘭,花蓮
服務
1.提供email法律諮詢由律師親自回覆:hyc.lhcps@gmail.com 2.代理離婚、財產分配、監護權、遺產分割等家事爭議 3.協助刑事案件之撰狀、陪同偵訊、告訴代理及辯護 4.協助民事案件之撰狀、調解、開庭 5.代理境外國民申請文件、拋棄繼承、稅務辦理 6.協助契約審閱、草擬、修訂 7.其餘問題及預約可洽: (1)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02-2703-6620 (2)Line:0919-560-921
資格背景
【學歷】 1.國立政治大學刑事法學組碩士 2.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學研究科交換留學生 3.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士 【經歷】 1.立法委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2.市議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3.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律師 4.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 5.理律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 6.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
發表著作
(2016)傳聞法則與被告審判外自白之證據調查 ─以三個實務案例為中心(碩士論文)。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168
- 回覆次數 4,254
- 總諮詢案件 4,196
其他專長領域
債務糾紛 國際事務.外國人 車禍事故 遺產.繼承.贈與 不動產.土地
註冊於 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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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回覆5093 觀看離婚尚未生效前,我能帶小孩回家照顧嗎?
您好: 您跟太太都是孩子的監護權人,原則上太太跟您對於孩子的主要照顧者有爭議時,雙方均無法勉強對方同意彼此的方案,需透過法院處理。惟若您尚有意維繫婚姻,進入訴訟未必是件好事,則可考量是否與太太進行婚姻諮商。若勢必得進入訴訟時,則因訴訟時拉扯太太,建議需在訴訟內聲請暫時處分讓您能在訴訟完結前透過法院的命令探視孩子。2021/12/11 22:43 -
9 回覆1638 觀看被告傷害罪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依所述您們三人應是出於抵抗弟弟的攻擊行為始產生拉扯,應有主張正當防衛爭取不起訴處分之空間。 2.弟弟提告您們三人無非是想要和解金,但若其主張自始無理由,應也無須跟弟弟和解,反而是您們甚至有對弟弟提告的可能。 3.若告訴人持續未到地檢署可考量是否要拘提或依現有卷證資料做出處分。2021/12/10 14:50 -
7 回覆1071 觀看銀行被凍結,卻變人頭帳戶
您好: 初步建議您應保存求職的對話紀錄,盡量能越完整愈好,以證明您沒有幫助詐欺或幫助洗錢之故意。 另外,該項工作內容為何需要提供提款卡和密碼,是否符合常情也建議日後答辯應說明清楚。 如不知如何處理,可尋求律師之協助。2021/12/10 09:56 -
6 回覆980 觀看車禍提告
您好: 1.原則上駕駛者是前男友,若前男友對於肇事有過失,則您應可請求前男友負擔賠償之責。 2.無照在法律上不全然會等同有肇事責任,建議初步上可先參考初判表或車鑑會決議。 3.若對方有肇事責任您亦可向對方求償。 4.關於對方可能提告您的部分,應注意對方主張您對於造成車禍之關聯性為何,並予以答辯。2021/12/09 16:40 -
7 回覆855 觀看因臉書找工作寄出卡片後被通報警示戶 但所有對話過程都有保留字
您好: 依所述是因找工作遭詐欺為人頭帳戶,除您已保存相關對話紀錄外,由於一般遭受騙為人頭戶者均也一併受騙提供密碼,您也應注意去說明是為何此工作需要您提供密碼,由檢察官判斷是否符合常情。如不知如何答辯,建議與律師諮詢。2021/12/09 14:45 -
6 回覆3378 觀看被繼承者家屬不提供除戶謄本或死亡證明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先以訃聞代替除戶謄本,聲請拋棄繼承。並於聲請狀上敘明無法得到除戶謄本之理由,請法院協助發函讓母親聲請。另外,母親的繼承順序劣後於舅舅子女,如何知悉舅舅子女均拋棄,也應一併在聲請狀上說明。以上供您參考。2021/12/09 08:32 -
8 回覆1186 觀看放棄扶養父親
您好: 免除扶養義務需有法院判決確定始生效力,故私下間的協議由於非法院判決,故無法實際發生免除扶養義務的效果。至多僅能作為訴訟中的證據之一。要達到免除扶養之效果,建議應具狀提出訴訟,實質理由建議與律師諮詢確認。2021/12/09 08:28 -
14 回覆1176 觀看2021/12/07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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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回覆1257 觀看2021/12/07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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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回覆1071 觀看侵害配偶權
您好: 1.侵害配偶權有兩年的時效規定,若等前夫出獄再告會罹於時效。若有意追償第三者的責任,建議要注意時效規定。 2.原則上可以提初探視跟酌定扶養費的訴訟,不過前夫目前在監,亦無穩定收入,要求法院酌定探視跟扶養費恐缺乏實益。 2.2021/12/06 17:44 -
7 回覆2691 觀看公同共有土地買賣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依所述您應為這些土地的公同共有人,惟不管是要移轉會變價常還債權人仍需您向法院提出分割訴訟。 而分割訴訟會需要您提出書狀,證物至少需要有土地一類謄本用來證明您是共有人之一。2021/12/06 17:37 -
8 回覆1101 觀看2021/12/04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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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回覆6662 觀看女方堅持不離婚
您好: 我國離婚方式只有兩種,即夫妻雙方協議離婚與透過法院判決離婚。 原則上若女方非常堅持不離婚(即使男方願意不爭取孩子),則需透過法院判決離婚的方式始能達到離婚的結果。而您有提及,女方似有一定的掌控慾和不安全感,實已造成婚姻狀態的不穩定,則有向法院主張婚姻已生破綻應准予離婚的可能,惟前述主張應有一定的證據支撐。相關協商及離婚訴訟方式建議應與律師諮詢。2021/12/03 18:13 -
9 回覆1462 觀看妨礙性自主
您好: 依所述女方係以不實的事實對您提告,且告訴事實的時點與實際情況亦無法勾稽,則您與筆錄時應盡量凸顯其前後矛盾之處。妨害性自主案件,案件場景多只有告訴人與被告在場,故筆錄說詞相當重要,同時也應整理可凸顯女方所述非真的直接或間接證據給檢察官參考,如不知如何處理,由於係屬重罪建議應與律師諮詢。2021/12/03 10:32 -
3 回覆1259 觀看拋棄繼承
您好: 1.通知其餘繼承人並非法律上拋棄繼承的生效要件,且法律上亦有無法通知不在此限之規定(民法1174第3項)處理上,可於拋棄繼承聲明狀上敘明失聯已無法通知。 2.不用特別等法院通知,如由其他途徑知悉得繼承時,便可辦理拋棄(民法第1174第2項)。 3.您父親手足之配偶和子女非您父親之繼承人,毋須辦理。 4.拋棄繼承是於知悉得繼承時起算三個月,若知悉過世,應盡速於3個月內辦理。另由於您提及父親三弟之家人先前已辦理完畢。推測若其餘繼承人要辦理拋棄繼承時應離過世日期應已有一段時間,則應向法院說明近期始知悉的原因及證據為何,避免遭法院認定可能已超過三個月。 以上回答供您參考。2021/12/02 15:09 -
6 回覆10379 觀看購買醫美療程未使用 但已超過七天 想解約
您好: 依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不得記載事項,消費者可任意終止契約,並請求退費(但視具體情況會扣除已接受服務的費用、以及不得超過5%的手續費。)若您有意終止契約,建議可盡早寄發存證信函。倘業者無意退費,可向消保會申請,由消保官介入協調處理。2021/12/02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