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秘密罪 - 捷運站被偷拍裙底 有證據 調解條件諮詢
刑事犯罪 其他 1550 次瀏覽您好, 前陣子在捷運站被人使用手機偷拍裙底, 當場抓到並報警, 警察檢查後發現對方手機裡確實有偷拍證據 且發現還有其他被害人的照片 對方已成年, 對方家人希望私下和解 想詢問和解條件除了和解金額外 身為被害人是否有權力要求對方實行社會服務? 例如指定至婦女協會相關機構實行社會服務並提供證明達成某時數標準才得已和解 謝謝
您好, 前陣子在捷運站被人使用手機偷拍裙底, 當場抓到並報警, 警察檢查後發現對方手機裡確實有偷拍證據 且發現還有其他被害人的照片 對方已成年, 對方家人希望私下和解 想詢問和解條件除了和解金額外 身為被害人是否有權力要求對方實行社會服務? 例如指定至婦女協會相關機構實行社會服務並提供證明達成某時數標準才得已和解 謝謝
您好, 1、檢察官可以做成附條件的緩起訴,安排被告去做社會勞動。 2、因此,就此部分可以向檢察官聲請,由檢察官安排。 3、但一般和解或調解條件均是以金錢賠償較為常見。
您好,本人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10餘年,就您所述,被告所為係涉犯刑法第315-1 條第2款無故以照相、錄影竊錄他人非公開之身體隱私部位者,依刑法第319條,須告訴乃論,一般來講,告訴乃論之罪被告與告訴人達成和解的條件之一就是告訴人要撤回告訴,既為告訴乃論,告訴人撤回告訴的話,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5款必須為不起訴處分。故您若希望對方實行一定社會服務才願意原諒被告,可能有兩種方式(偵查階段即可提出): 1.於達成和解但不撤回告訴之情況下由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並將社會服務作為緩起訴條件。 2.達成和解但請檢察官暫時不結案,等被告提出履行一定社會服務之證明後,您再撤回告訴。 希望有機會擔任您的告訴代理人,謝謝~
您好,可以在地檢署檢察官開庭前以書狀提出、或者開庭時口頭跟檢察官提出您希望被告履行的條件。並主張要被告取得時數證明後才會撤告等。 如果有其他問題,建議加LINE諮詢
你可以在和解時為此要求,但未來對方有無履行會有不確定性,可考量要求不履行的違約金;又你可以在偵查移付調解時,在調解時為此要求,因對方有無履行會有不確定性,除考量為違約金之要求外,或能於調解時同意原諒但不同意撤告,並附帶表示對方應為社會服務等等,再由檢察官審酌是否為附上開條件之緩起訴處分。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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