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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台及廣播電台,是在自己電視台及廣播電台之所在架設大型之天線或設備也好,將自己視訊聲音或聲音,向廣大的觀眾或聽眾播送,由廣大的觀眾或聽眾以自有之設備加以
網路上常見許多網紅以線上直播,來公開傳輸自己的節目或銷售自己的商品或服務,其涉及到那些著作財產權? 首先,網紅以網路線上直播的方式,播出自己
White v. Samsung 懷特告三星案(1992年加州的案子)名人為保護自己知名度在美國興訟,已見怪不怪,我國仍停留在肖像權、姓名權
有人主張:有許多小吃店在店裏擺放或設置電視,供消費者用餐時觀看,因為會增加客源,致收入增加,建議該行為涉及著作財產權而要求收費。會不會因此刺激客源,增加收
各位看官,如果某人隨便拍攝一張照片,另一人拿去做商業利用,就構成侵害攝影著作之重製權(或公開傳輸權)或散布權?不見得;尤其現今科技發達,隨便拿手機拍照片比
昨日至公家機關為法律諮詢,有民眾詢問侵害著作權問題,說其重製了某公司的平面廣告,嗣該公司代表人主張其未得授權,提起侵害著作財產權之刑事告訴,之後被檢察官起
一、當事人是一名房東,租約到期後,租客仍然賴在房東的房屋不走,甚至拖欠好幾個月的租金。房東多次寄發存證信函房客仍置之不理。 二、經高律師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