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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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8日 法律知識
民事訴訟之傳聞證人所為之證詞,得否採為證據?

按證言之證據力,固依法院自由心證認定之,惟法院取捨證言,應就證人之觀察力、記憶力、陳述力及其與證言之利害關係而斟酌之,且證人為不可代替之證據方法,如果確係在場聞見待證事實,而其

2020年09月28日 生活法律
遺產分割前,共有人享有逾越其比例,他共有人得否請求返還?

按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依民法第1151條規定,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關係,固無應有部分。然共有人(繼承人)就繼承財產權義之享有(行使)、分擔,仍應以應繼分(潛

2020年09月28日 法律知識
第二、三審始撤回起訴可否聲請退還裁判費三分之二?

按原告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者,得於撤回後三個月內聲請退還該審級所繳裁判費三分之二,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定有明文。揆其立法意旨,係為鼓勵當事人撤回無益或不必要之訴訟,以減輕訟累,並減

2020年09月23日 法律知識
法院定地上權存續期間、終止、變更內容,需否全體共有人起訴?

按民事訴訟法第56條之1第1項規定,係為解決固有必要共同訴訟當事人適格之問題而設,必以訴訟標的對於數人必須合一確定,且該數人「應共同起訴」者,始足當之。共有人就共有土地上已由他人設定之地上權,

2020年09月23日 生活法律
公寓大廈之外牆得否獨立為區分所有之客體?

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第3款規定:「專有部分:指公寓大廈之一部分,具有使用上之獨立性,且為區分所有之標的者」,基於物權之排他支配性,作為所有權客體之建造物,在構造上必須有屋頂(天花板)及四周

2020年09月23日 生活法律
董事為自己或他人與公司為買賣、借貸或其他法律行為之效力為何?

「按公司法第223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與公司為買賣、借貸或其他法律行為時,由監察人為公司之代表,旨在禁止雙方代表,以保護公司(本人)之利益

2020年09月23日 生活法律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得否一部請求?

按「所謂一部請求,係指以在數量上為可分之金錢或其他代替物為給付目的之特定債權,債權人任意將其分割而就其中之一部分為請求,但就其餘部分不放棄其權利者而言。就實體法而言,債權人本得自由行使一部債權

2020年09月23日 生活法律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得否就特定標的物為主張或行使?

我國民法夫妻財產制除另有契約約定外,係採法定財產制(即原聯合財產制),夫或妻各自所有其婚前或婚後之財產,並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民法第 1017 條第 1  項前段、第 1018

2020年09月15日 執業心得
新北警違法逼採尿侵害人權 法院認無證據力判無罪(葉鞠萱律師評

新北警違法逼採尿侵害人權 法院認無證據力判無罪(葉鞠萱律師評析)https://udn.com/news/story/7315/4843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