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專欄分類
這是一個我很常被問的問題,多數人在權利被侵害時荷包已先受了傷,如果提告的律師費還要自己吸收,勢必會影響到委任律師的意願,畢竟告了荷包要因為律師費再瘦一圈,但不委任律師程序上又沒保障,自己上場可能
2020的上半年,我參與了六場以上的調解庭,最終的結果都是雙方握手言和,不須進入訴訟程序。 身為律師,我認為自己的使命在於為當事人爭取最佳利益,當評估「調解成立的條件」相較於
不久前有一則新聞,有個30幾歲的女子騎著電動機車,撞上了要價3500萬元的Rolls-Royce PHANTOM,正當大家都覺得女子完蛋了,一定賠不出來的時候,記者大篇幅的報導說,車主表示:『車
在107年8月11日,陳姓婦人與家人在擎天岡散步,突然遭到擎天岡上放養的牛撞倒,導致顱內出血、呼吸衰竭等症狀而死亡,士林地方法院近日判決,陽明山公園管理處(下面用陽管處代稱)須賠償婦人的家屬39
台灣汽車燈具大廠帝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專門生產汽車副廠頭燈,106年遭賓士原廠控告侵權, 一審智慧財產法院判決帝寶敗訴,需賠償賓士3000萬元,並禁止帝寶繼續生產賓士汽車副廠
名人代言英倫產後護理之家董座 涉偽造文書遭起訴(葉鞠萱律師評析)https://news.sina.com.tw/article/20200901/36215710.html
刑事上犯罪的成立,需具備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及有責性為要件,缺一不可。行為人藉著該當構成要件之違法行為,表現出行為人主觀上有違反法律規範的可非難性,進而應負擔刑事責任,並接受刑罰的制裁;所以,
桃園梁姓男子失控37刀殺害親生母親,還砍下母親的頭顱,丟到社區大樓中庭。高院判決自無期徒刑改判無罪,對此判決引發社會關注。 高等法院理由無非是以《刑法》第19條第一項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