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級

許世昌 律師

103臺檢證字第11487號
  • 性別:
  • 年齡: 35歲

專業領域

  • 專業領域1
    刑事犯罪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

服務

1.檢警陪偵
2.陪同調解協商
3.民刑事訴訟、家事爭議、勞資爭議、不動產爭議
4.保險、銀行、證券及期貨金融消費爭議
5.代撰書狀、存證信函、律師函、契約審閱草擬等
6.公司法顧契約服務(提供法律諮詢、契約審閱草擬等)

資格背景

經歷:
現任明睿法律事務所律師
現任朝陽科技大學兼任講師
現任中華民國金融治理與法律遵循學會顧問
曾任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主任委員秘書
曾任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宣導講師
曾任大展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
曾任璞實法律事務所律師

學歷:
東海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私法組碩士
國立高雄大學法學士

發表著作

論我國團體年金保險之法律問題分析碩士論文
論保險契約之效力-兼評台灣高等法院90年保險上字第58號民事判決(2021年4月15日保險經營學報)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27
  • 回覆次數 611
  • 總諮詢案件 573
其他專長領域
保險 醫療事故 智慧財產 毒品案件 債務糾紛 消費糾紛 婚姻.監護.家事 遺產.繼承.贈與 勞動問題 車禍事故 企業商務 不動產.土地 政府採購.工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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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一般費用 法律圈優惠價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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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割遺產

    目前如果已經進入訴訟階段,對於他方所提分割方案,你可以選擇接受與否或提出新的方案。針對遺產分割詳細方案,建議與律師諮詢,以免權益受損。 另外,父親已經過世十年,對於繼承回復請求權時效規定,須一併注意!
    2020/09/09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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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制險適用法規

    有關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殘廢保險金給付部分,應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給付,相關給付標準得參考強汽險殘廢給付標準表。 另如果殘廢等級嗣後加重,應依加重後殘廢等級給付殘廢保險金,但應扣除原已給付殘廢保險金。 最後,個案情形應依個案判斷,如果有其他相關問題,歡迎與我聯繫!
    2020/09/08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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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詐欺可以撤告嗎

    建議保全相關資料,例如代工公司相關代工規則及押金返還證據;如果有必要,可以向檢警請求傳喚代工廠商說明等,調查我方有利證據。 警局傳喚僅係為釐清相關事實,並不代表有罪,配合檢警釐清相關疑點即可。
    2020/09/04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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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陪偵筆錄

    因提供帳戶予人使用,於實務上可能構成詐欺罪幫助犯等,建議先保留及蒐集相關金流、對話紀錄等證據,以及當初借錢給他相關資料,作為將來訴訟攻防使用。
    2020/09/04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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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喪葬費問題
    感謝律師回答

    如果遺產無現金者,可以考慮依土地價額比例分配,或由繼承人以現金代償還喪葬費用。
    2020/09/04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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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出車禍全責在我手術費用對方會賠償嗎

    1.車禍賠償責任依雙方當事人肇責比例進行求償,如果你全責,可能無法向對方要求賠償,具體看個案而定。 2.另如果是車禍,對方應該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採無過失責任,我方仍得向對方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請求補償,僅請求金額有限制。如果對方未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則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請求。
    2020/09/04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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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喪葬費問題
    感謝律師回答

    喪葬費用並非特定繼承人之責任,如果公公有遺產,可以自遺產中扣除或請求返還。
    2020/09/04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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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求權時效消滅問題

    依我國侵權行為時效規定,原則上被害人知道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內不行使消滅;例外,侵權行為發生時起,逾十年同樣消滅。 本案建議先確認對方向你請求損害賠償之法律依據,以確認是否已罹逾時效。 如有任何進一步疑問,歡迎與我聯繫。
    2020/09/03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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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管條是否能這樣使用?
    感謝律師回答

    1.倘若將來被保險人身故,保險公司僅會將保險金給付受益人,縱使雙方簽署保管條,並不拘束保險公司。 2.以他人名義投保保險契約,保單相關權益是名義要保人所有,縱使將來要取回,亦無法直接向保險公司請求。 3.雙方即使簽署保管條,倘若保管人有其他債務,該保險相關權益可能被其他債權人求償。 4.最後,受益人取得保險金是依據保險契約所取得,如果受益人非繼承人或拋棄繼承者,受益人並不受保管條所拘束。
    2020/09/03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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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求權時效
    感謝律師回答

    保險法第65條第1項第3款:「三、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保險人之請求,係由於第三人之請求而生者,自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受請求之日起算。」主要於責任保險中使用,詳細仍須依保單契約條款約定。 另如果事故發生已經逾十年,建議注意第三人對於被保險人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是否消滅。
    2020/09/02 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