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專業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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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1婚姻.監護.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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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2遺產.繼承.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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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3刑事犯罪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基隆,宜蘭
服務
1.提供email法律諮詢由律師親自回覆:hyc.lhcps@gmail.com 2.代理離婚、財產分配、監護權、遺產分割等家事爭議 3.協助刑事案件之撰狀、陪同偵訊、告訴代理及辯護 4.協助民事案件之撰狀、調解、開庭 5.代理境外國民申請文件、拋棄繼承、稅務辦理 6.協助契約審閱、草擬、修訂 7.其餘問題及預約可洽: (1)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02-2703-6620 (2)Line:0919-560-921
資格背景
【學歷】 1.國立政治大學刑事法學組碩士 2.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學研究科交換留學生 3.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士 【經歷】 1.立法委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2.市議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3.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律師 4.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 5.理律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 6.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
發表著作
(2016)傳聞法則與被告審判外自白之證據調查 ─以三個實務案例為中心(碩士論文)。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168
- 回覆次數 4,292
- 總諮詢案件 4,233
其他專長領域
國際事務.外國人 不動產.土地 車禍事故 債務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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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專欄
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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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覆1014 觀看侵占遺失物,竊盜
您好: 要被羈押除犯罪嫌疑重大外,尚要有串、滅證、逃亡等等羈押事由,檢察官才會聲請羈押。而依您所述對您較為不利的是檢察官可能擔心您居所不明而有逃亡可能,建議是如您所述的可提出租賃契約書、匯款紀錄向檢察官表示沒有逃亡之可能,因此無須羈押。2020/07/17 10:58 -
3 回覆2097 觀看奶奶的女兒繼承了所有的財產,並有將其孫女趕出已過戶房子的念頭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父親應是早於奶奶過世,您應有代位繼承奶奶遺產的權利。 2.惟依您所述奶奶名下的房子現在卻變成姑姑名下,因此需釐清奶奶是否在生前就把房給了姑姑?如果不是生前移轉,那可能姑姑就有侵害到您繼承遺產的權利了。2020/07/17 10:34 -
2 回覆1099 觀看2020/07/17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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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覆1286 觀看2020/07/16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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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覆795 觀看2020/07/15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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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覆2143 觀看2020/07/15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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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回覆1351 觀看2020/07/13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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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覆1066 觀看2020/07/11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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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覆1627 觀看在網路上看到被罵臭婊是否可以提出告訴?以及觸犯的相關法律
您好: 可截圖提告刑事公然侮辱罪。 原則上您可前往警局提出告訴或是直接向地檢署以書狀方式提告,之後地檢署檢察官都會進行偵辦,並可能傳喚您和被告出庭釐清犯罪事實。民事賠償部分較簡便的方式是請檢察官安排調解程序,讓您及被告以調解方式達成賠償。但若對方無賠償意願,您也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賠償。2020/07/10 10:38 -
3 回覆1893 觀看協議小孩撫養費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原則上父母親間的協議不拘束孩子,日後監護人還是有可能以孩子代理人的立場來請求給付扶養費用,甚至是有情勢變更的情況時也是能來請求。在雙方各自扶養一名孩子的情況下,或許彼此間互不請求扶養費會是個方式。2020/07/10 10:01 -
6 回覆1198 觀看離婚協議內容
您好: 如對協議無法達成共識可透過訴訟離婚來達到離婚之目的。且透過訴訟離婚法院也不會做出要求雙方還需住一起的判決結果。建議上,可蒐集您太太辱罵您還有也有意願離婚的證據(如您所述太太提出的離婚協議)向律師諮詢訴訟離婚的相關細節。2020/07/09 10:20 -
3 回覆2637 觀看2020/07/08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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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覆1794 觀看我與男方沒有婚姻關係,未婚有小孩,想離開男方
您好: 1.您與男方並無婚姻關係,說實話他沒辦法對您的人身自由主張什麼,您若要遷出共同居住地,基本上不會有法律上的問題在。 2.您是小孩的母親,依法享有探視權。不過在您遷出後對方有可能會向您請求小孩子的扶養費用。當然您也可思考是否要往爭取含子監護權,跟男方要求扶養費的方向主張。 3.戶口可自行遷出。 4.男方若有任何阻礙您遷出的不當言語或動作,可考慮聲請保護令自保。2020/07/08 16:35 -
2 回覆1701 觀看如何取得跨國已婚子女認養
您好: 1.如乙女係在有婚姻關係下懷有甲男的小孩,在台灣法律上小孩將被推定為乙女和其配偶所生,甲男恐無法在台認領。因此,若係提出婚姻存續證明反會證明乙女有配偶而無法認領。 2.應是看台灣的戶政機關會否需要乙女的單身證明或其餘文件,這建議直接跟戶政確認。 3.同1回答。 4.在台灣法律下即使甲男認領並取得單獨監護,乙女因為生母也有探視之權利,是無法拒絕乙女要探視孩子的。 5.依所述小孩應為香港籍,且恐怕被認定為乙女和配偶所生,建議是諮詢理解香港法律之律師,是否需於香港先否認小孩與乙女配偶之婚生關係,您再於台灣進行認領。2020/07/07 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