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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鴻元 律師

102臺檢證字第10916號
  • 性別:
  • 語言: 中文、日文 Line:0919560921
  • 執業年資: 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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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專業領域

  • 專業領域1
    婚姻.監護.家事
  • 專業領域2
    刑事犯罪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基隆,宜蘭,花蓮

服務

1.提供email法律諮詢由律師親自回覆:hyc.lhcps@gmail.com

2.代理離婚、財產分配、監護權、遺產分割等家事爭議

3.協助刑事案件之撰狀、陪同偵訊、告訴代理及辯護

4.協助民事案件之撰狀、調解、開庭

5.代理境外國民申請文件、拋棄繼承、稅務辦理

6.協助契約審閱、草擬、修訂

7.其餘問題及預約可洽:
(1)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02-2703-6620
(2)Line:0919-560-921

資格背景

【學歷】
1.國立政治大學刑事法學組碩士

2.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學研究科交換留學生

3.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士

【經歷】
1.立法委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2.市議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3.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律師

4.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

5.理律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

6.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

發表著作

(2016)傳聞法則與被告審判外自白之證據調查 ─以三個實務案例為中心(碩士論文)。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168
  • 回覆次數 4,254
  • 總諮詢案件 4,196
其他專長領域
國際事務.外國人 不動產.土地 債務糾紛 車禍事故 遺產.繼承.贈與

註冊於 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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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一般費用 法律圈優惠價 說明
  • 7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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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採尿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如有您有同意書,除非您能證明是遭受脅迫、詐欺才同意,則爭執採尿證據能力的機會不高。 2.建議是與律師討論有無爭取戒癮治療、緩刑之空間。
    2020/06/23 14:39
  • 4 回覆
    1092 觀看
    未經同意使用肖像以及散播不實言論

    您好: 1.依所述您前男友行為恐涉及妨害名譽之刑事責任及衍生之民事賠償。 2.如無法返國可委任律師協助,提告,由於涉及於中國的委任方式,會較為繁瑣。 3.建議可將IG截圖提供律師,並與律師確認提告之委任程序。
    2020/06/23 00:42
  • 7 回覆
    1810 觀看
    離婚後我是否擁有監護權與撫養權和探視權

    您好: 1.建議先提供離婚協議書及離婚後孩子最新的戶籍謄本供律師檢視離婚時就孩子的親權、探視方式您與前夫有無任何的協議。 2.原則上您若要爭取親權,而前夫不讓您探視孩子的話,則有主張前夫惡意阻斷您與孩子聯繫,並非善意父母而需改定孩子親權人為您的空間。若您是要探視的話,則可向法院要求酌定探視方式,日後依法院裁定的探視方式進行。 3.前夫可能會用請您給付扶養費用來反制,不過扶養費並會不影響您看孩子的權利。
    2020/06/22 10:45
  • 5 回覆
    1292 觀看
    語言暴力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依所述該等言語已構成家庭暴力行為,可蒐證聲請保護令維護自己與孩子的安全。 2.依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令之加害人應推定不適任孩子親權人,故保護令應對您日後離婚爭取親權有一定之助益。
    2020/06/22 10:39
  • 1 回覆
    1189 觀看
    感情糾紛,被告侵佔

    您好: 1.依所述,書籍與對方為借貸關係且有提到歸還您應可主張無侵佔之故意,不構成侵佔罪。 2.可將對話截圖影印交由警方。或撰寫答辯狀連同截圖為證ㄧ併提交。 3.如與對方有感情糾紛,建議可主張對方是狹怨報復才惡意提告。
    2020/06/21 13:14
  • 3 回覆
    686 觀看
    隨意毀壞他人財產

    您好: 對方之行為已涉毀損和防護名譽,如欲提告,建議您應截圖存證日後提供給偵查機關,並注意6個月的告訴期間。
    2020/06/21 09:18
  • 3 回覆
    1075 觀看
    自幼被父親遺棄,成年後可否免除扶養義務?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可向法院提出免除扶養義務之訴,並應於書狀向法院敘明為何已達免除扶養義務之程度,及相關事證和證明方式為何,法院會開庭審理並參考對方之答辯、本案事證為判斷。如未達免除而僅是減輕扶養之程度,則會裁定減輕,毋需再另提減輕扶養義務之訴。 2承上您需用書狀開啟程序,之後法院會安排調解,如調解不成則法院會進行審理。相關事證之方向應是父親未盡扶養之責,如傳母親為證、青少年時期之獎學金、打工證明或父親有債務證明等等。
    2020/06/21 09:16
  • 2 回覆
    962 觀看
    訊息內容被貼學校公佈欄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散播、截圖列印、貼學校布告欄之行為已屬校園霸凌行為,您可向學校提出申訴,依法學校應進行霸凌程序之相關調查。 2.如散播、截圖列印、貼學校布告欄之行為內容涉及貶損您名譽之言論、個資,則尚有刑事妨害名譽罪、違法個資法刑事罰則之可能。
    2020/06/20 10:10
  • 1 回覆
    824 觀看
    大陸方面不動產繼承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依所述您是父親的子女,這不因父母離婚而有所改變,對於父親死亡時之遺產應有繼承之權利。
    2020/06/19 23:30
  • 6 回覆
    1460 觀看
    離婚後的母親可否強迫要求子女給予名下財產?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母親並無權要求您讓他居住,但可請求您扶養。但扶養並不以使母親與您居住為限,以金錢給付扶養費用也是可行。而扶養金額多少,原則上法院會衡量與您分攤扶養費用之人數,生長縣市之消費水平、您的收入情形作出判斷。
    2020/06/19 16:46
  • 6 回覆
    2217 觀看
    離婚未及時辦理財產過戶 8年了 現在想過戶要如何辦理

    您好: 原則上應是依協議書請求對方履行過戶,建議您將協議書提供檢視,方便為完整之判斷。
    2020/06/19 08:20
  • 3 回覆
    919 觀看
    父親未盡撫養

    您好: 1.遺棄要到對您有產生危險的程度,而依所述您有姑姑、奶奶、爺爺照顧,要提告遺棄應有一定難度。 2.您們的家事糾紛並非刑事案件,警察不會受理,也無權幫您處理。您的情形應變更監護權人,由適任的監護權人協助您處理事務。 3.依民法第1106條之1、1094條之規定,未成年人應可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人。 4.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2020/06/18 22:44
  • 3 回覆
    3305 觀看
    偷拍睡覺影片並上傳網路犯法嗎?

    您好: 1.依所述偷拍睡覺畫面並上傳網路於刑事上恐有涉及妨害秘密罪,民事上則侵害您的肖像權、隱私權。您應可提出刑事告訴並請求相應之民事損害賠償。 2.如有提告意願,建議您應先留存遭偷拍上傳之影像,並可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
    2020/06/18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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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7 觀看
    竊盜

    您好: 在對方已對您做出不實指控的狀況下,建議應以書狀聲請調查有利於您的證據(如監視器)及針對不合邏輯的部分提出辯駁。此部分您可委請律師進行協助。
    2020/06/18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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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33 觀看
    夫妻的子女監護權歸屬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未成年子女的親權是共同還是單獨行使負擔,法院會囑託社工訪視後,依訪視內容所載雙方的親職能力、經濟能力、家庭支持系統、未成年子女意願等因素,由子女的最佳利益做出判斷。 建議上如您有離婚爭取親權的意思,應告知律師您適合擔任孩子親權人之條件為何,或對方為何不適任之原因,由律師替您規劃後續訴訟中得凸顯您優勢或對方劣勢的訴訟策略。
    2020/06/17 23:48
  • 2 回覆
    1645 觀看
    失智者被告跟蹤、罵人

    您好: 仍應視您先生是否尚存有意識能力而定。如您先生之精神狀態或心智並不知悉自己在做的事情違法了,則或有從刑法19條主張不罰之空間。
    2020/06/17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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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5 觀看
    精神傷害

    您好: 律師在不知事實的情況下並無法進行諮詢。建議您應描述是發生什麼樣子的事情所以伴侶要對您提告精神傷害,以方便律師給您初步的答覆。
    2020/06/17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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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82 觀看
    房東被房客誣告侵入住宅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由於偵查不公開之緣故,告訴人究竟講了哪些不實的內容,在偵查尚未完結前恐難以得知,建議是可以等不起訴處分出來後,視不起訴處分書的內容所描述告訴人提告之案件事實有無捏造不實之,再就不實的部分提出誣告之告訴。
    2020/06/17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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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6 觀看
    詐欺人頭戶

    您好: 1.提供人頭帳戶供詐騙集團使用,恐會構成刑事幫助詐欺罪。惟現今網路詐騙猖獗,提供帳戶之人亦是遭詐騙集團所利用者所在多有,是不是提供人頭帳戶一定會有法律責任,仍應視提供之原因、有無獲取報酬等案件事實判斷,無法一概而論。 2.惟從您的角度而言,且在未經訴訟釐清前實無法判別這些提供人頭戶者之法律上責任為何,在取回詐欺款是您目標的考量下,建議是對於該等人頭帳戶者皆提出告訴。在有刑事責任的狀況下,也可能會增加對方的調解意願。 3.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2020/06/17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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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路販售1歲以下奶粉

    您好: 依「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原則上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不得為廣告。如您要檢舉,建議是敘明為何該產品符合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如產品比對圖),並截圖,告知網址後向為生局提出檢舉。
    2020/06/17 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