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視權,真的得依照孩子意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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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目前小六升國一,監護權歸前夫;而我保有探視權。
而探視權是我去法院提告,才判給我的權利。
協議書載明每月兩次探視,自孩子3歲起離婚至小學2年級,一直維持這樣的狀態。

直到前夫再婚,前夫太太讓孩子戴智能定位手錶,每次探視帶回時,要求孩子照三餐撥電話回報在哪?吃飽沒...軟性監視。
或是依約到達前夫住家下接孩子時,孩子說家人有安排活動,她想參加,能否不跟我回去?前夫把問題丟給孩子自己跟我溝通...基於愛護孩子,我也就心軟放棄接回,空車回家。

但自此之後,經常用類同方式要求,我想說讓孩子開心、保有她想要的生活方式,再來高年級課業也稍繁重,於是乎在孩子6年級時,我提出減少一次探視,改為每月1次的探視,前夫及孩子也同意這個改變。即使我明白,其實是孩子夾在我們中間為難,所以我寧可減少一次探視。

年後疫情驟增,第一次前夫提出取消探視,以維護健康,我同意了。後幾次因疫情未趨緩,換成了我主動提出取消探視,也近半年沒探視了,好不容易等到疫情趨緩、小孩畢業放暑假,本週末可以探視孩子時,接到前夫傳來的訊息:
孩子有話想跟妳說,傳了語音訊息如下:
媽媽:我國中了,可以依照自己的想法決定事情,那我決定假日不要跟媽媽回去了。

我等好久的探視,得來這樣的一句話😭
一直以來我為了不讓孩子難為的忍讓退讓,換來前夫這樣的處理方式,想盡辦法讓我減少探視,但...這樣的方式我無法接受。

1.請問我可以怎麼做?
2.孩子要國一了,就真的依照孩子的意願,不能再探視了嗎?
謝謝您讀完,很多事無法一言以蔽之
36e51f22用戶 發表於 2020/07/18 03:01

4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7/18 09:37
    回覆諮詢(4147)、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您好:
    
    如果是法院裁定的探視方式,通常會載明滿16歲後應尊重孩子的意願進行會面交往。
    
    如您認為前夫有阻撓探視的情形,可蒐集相關事證向法院提出履行勸告或強制執行程序。以維護自己的探視權利。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0/07/18 09:39
    回覆諮詢(19951)、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74)

    法院裁定書有記載探視(會面交往)的方式及內容,應依照裁定內容進行。
    具體細節因受限於文字篇幅,建議您直接與律師諮詢,就改定親權或會面交往等做完整分析與討論。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7/18 11:34
    回覆諮詢(6988)、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
    目前您可就對方阻擾探視事實,進行蒐證,之後向執行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執行法院可能會處以男方罰款若對方仍不配合則會強制介入。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7/18 21:13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若未經裁定限制探視或尊重孩子意願等記載,仍依原裁定方式執行。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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