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級

陳鴻元 律師

102臺檢證字第10916號
  • 性別:
  • 語言: 中文、日文 Line:0919560921
  • 執業年資: 5年以上
律師電子名片
聯絡律師

獲得感謝 1,021 則

獲得收藏 79 人

服務項目

專業領域

  • 專業領域1
    婚姻.監護.家事
  • 專業領域2
    刑事犯罪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基隆,宜蘭,花蓮

服務

1.提供email法律諮詢由律師親自回覆:hyc.lhcps@gmail.com

2.代理離婚、財產分配、監護權、遺產分割等家事爭議

3.協助刑事案件之撰狀、陪同偵訊、告訴代理及辯護

4.協助民事案件之撰狀、調解、開庭

5.代理境外國民申請文件、拋棄繼承、稅務辦理

6.協助契約審閱、草擬、修訂

7.其餘問題及預約可洽:
(1)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02-2703-6620
(2)Line:0919-560-921

資格背景

【學歷】
1.國立政治大學刑事法學組碩士

2.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學研究科交換留學生

3.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士

【經歷】
1.立法委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2.市議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3.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律師

4.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

5.理律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

6.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

發表著作

(2016)傳聞法則與被告審判外自白之證據調查 ─以三個實務案例為中心(碩士論文)。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168
  • 回覆次數 4,254
  • 總諮詢案件 4,196
其他專長領域
國際事務.外國人 不動產.土地 債務糾紛 車禍事故 遺產.繼承.贈與

註冊於 2019-05-06
個人主頁被 151,163 人瀏覽

全部案例分享 0
服務項目 一般費用 法律圈優惠價 說明
  • 3 回覆
    1672 觀看
    婚姻侵權

    您好: 1.依所述,在您知悉男方已婚身分後仍有交往行為之部分,應已侵害男方配偶之配偶權,將有民事賠償責任。 2.賠償金額無法一概而論,需視您與男方交往的情節到什麼程度,這也涉及男方手上掌握證據到什麼程度。 3.較好的情況是能把您跟男方的關係停損在知悉他已婚身分時 有沒有這個空間建議與律師進一步諮詢。 4.除此外,男方隱瞞已婚身分與您交往同時也可能侵害您的貞操權。這也可能是您可用來對抗男方的主張之一。
    2020/06/10 20:21
  • 3 回覆
    1545 觀看
    請問要向法院申請撤銷輔助宣告需要先準備什麼要件證明和資格呢?

    您好: 可先具狀向法院聲請撤銷輔助宣告,再由法院或由聲請人向法院請求向醫療機構進行鑑定,法院會參考醫療機構鑑定之結果做出裁決。
    2020/06/10 19:37
  • 4 回覆
    2509 觀看
    私闖民宅相關疑問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除非能證明丙方有闖入同租處中您的私領域,比如說您個人的房間,否則在有得其他同租人同意之前提下,提告刑事侵入住居的機會不高。 2.建議是向房東反映,視房東與您同租人之租賃契約有無相關約定處理。
    2020/06/10 17:36
  • 6 回覆
    2256 觀看
    投資富南斯虛擬幣

    您好: 1.和解能否達到您要的還款方式及條件這您可以去談看看,但若對方相當消極,則建議您提出刑事告訴,在有訴訟的狀況下對方會較有壓力要跟您和談。 2.如可證明是詐欺的話,您應可以民事侵權行為向對方主張求償。但要注意是知悉受詐欺起兩年內應提出。 3.和解書建議至少要有和解原因、和解金額、給付金額的時間、方式。建議可加註執行條款,進行公證。 4.可用訊息、電話或是存證信函的方式,重點要要留下紀錄(因為對方可能在您求償的時候講了些什麼對您訴訟會有利的說法也不一定) 5.較可能是刑事詐欺(為集團性的詐欺會有加重的適用)及違反銀行法。
    2020/06/10 11:11
  • 2 回覆
    1449 觀看
    更改未成年子女姓氏

    您好: 依民法第1059條第5項:「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一、父母離婚者。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因此,您既已離婚應符合聲請改姓之要件。 惟法院在裁定是否改姓時仍會依子女利益判斷,也就是改姓是否會提升子女自我認同感,以及符合子女意願等等因素,此部分建議您在聲請時應要有一定程度的描述。
    2020/06/10 10:38
  • 4 回覆
    1155 觀看
    妨害名譽

    您好: 誠如前面先進律師所述,會否構成重點會在您抒發言論之內容與事實是否相符,建議將您臉書張貼文章截圖後,與法院判決書一同提供律師檢視。
    2020/06/09 21:04
  • 7 回覆
    1381 觀看
    婚姻外遇賠償

    您好: 1.如先生發生外遇之情形,依法先生與外遇對象對您會連帶負擔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責任。 2.損害賠償的金額法院會依照具體侵害的情節到什麼程度(如牽手、擁抱、發生性行為等金額可能皆不相同)以及雙方間的學經歷、經濟能力做出衡量。
    2020/06/09 16:47
  • 7 回覆
    1309 觀看
    婚前財產

    您好: 1.是否判賠民事賠償與先生婚前有無購買房產無關,而應回歸到先生有無外遇這件事情,如相關證據可證明先生與外面對象有達到超出正常男女交往之分際,則先生與外面的對象皆應負擔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責任。 2.婚前購入的房子主要影響在萬一您與先生離婚,該房子是否為您們剩餘財產分配之範圍。而依法剩餘財產分配僅就婚後累積的財產為分配,除非您先生有用婚後繳納婚前購屋之貸款,否則婚前購買的房子並不會受到分配。
    2020/06/09 16:43
  • 4 回覆
    1566 觀看
    健身房內被公然侮辱

    您好: 依所述對方以三字經公開辱罵您的行為已構成公然侮辱罪,您可於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若擔心警察不願受理則可逕行向地檢署以書狀提出告訴。若擔心舉證部分則建議可與律師討論,或有不同方向可提供參考。
    2020/06/09 14:23
  • 7 回覆
    1919 觀看
    小孩教育費用

    您好: 雙方已有調解筆錄協議扶養費用為每月14,000元,則超出14,000元的部分您並無同意給付的義務存在,應可拒絕對方的要求。此種拒絕法律上並無特定形式的要求,以口頭或文字皆無不可。
    2020/06/09 14:14
  • 5 回覆
    1924 觀看
    因為嘗試肛交,所以對方想提告性侵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依所述您並無以強制力或其他違反意願之方式對女方進行肛交,應無強制性交之問題。惟性侵案件為經常僅有加害人與被害人在場之上帝事實,為免將來淪於女方一言堂的情形,建議您應保存相關對話紀錄及事證,以免增加無謂之風險。
    2020/06/09 01:33
  • 7 回覆
    1907 觀看
    性侵

    您好: 1.有無強制力或其餘違反其意願之行為會是本案重點,而性侵案件多為上帝事實,因此案發前後您與對方的反應將是攻防的重點。 2.誠如前面幾位先進律師所述,建議您應整理相關與對方的對話紀錄,例如若對方在案發後仍與您有說有笑則明顯不符合遭性侵的反應,這種就會是對您有利的證據。 3.經驗上類似案件建議初期就找律師維護,因為此類案件無論是案發後彼此間的訊息和初期的筆錄都會相當需要由律師協助當事人屏除可能不利的陳述。
    2020/06/08 16:56
  • 4 回覆
    1353 觀看
    監護權轉讓

    您好: 1.首先應確認的是您要把監護權交由前妻還是現任太太行使? 2.如是交由前妻單獨行使則您與前妻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即可; 3.若是要變成由您跟現任妻子行使,則需透過收養的方式。而依您所述前妻似有同意的意願,則在前妻同意的前提下,辦理收養應有獲得法律同意之空間。
    2020/06/08 14:21
  • 4 回覆
    5161 觀看
    Mbi (mfc)被騙了30多萬,能拿得回來嗎

    您好: 1.mfc投資雖有相關詐騙遭起訴、判決之前例您可供參考,惟您的案件情況A女是否構成詐欺,仍應視A女遊說您投資是否構成刑法所稱之詐術而定。 2.如可認定跟A女間成立借貸關係,仍有需負擔償還義務的可能。 3.建議提供相關事證與律師討論提告空間。
    2020/06/07 11:04
  • 2 回覆
    3601 觀看
    是否能提告對方公然侮辱或毀謗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您與對方的言論皆有構成妨害名譽罪之可能。惟仍可能有巴哈姆特的ID能否與真實社會人格連結,及您回話是否出於憤怒而無妨害名譽罪之故意可供答辯。
    2020/06/07 10:43
  • 1 回覆
    945 觀看
    關於暫時保護令內容

    您好: 依所述,您與對方皆有收到彼此之暫時保護令,依法會視為已有通常保護令之聲請。因此,您的聲請事項是否有理由,除可針對暫時保護令的理由抗告外,亦可於後續通常保護令的審理程序中予以主張。
    2020/06/06 12:40
  • 3 回覆
    1644 觀看
    騷擾處理方式及提告過程

    您好: 該司機的行為恐涉及刑法強制罪、恐嚇罪及社會秩序維護法。建議可委請律師向其提告,以嚇阻其不法行為。
    2020/06/05 22:50
  • 2 回覆
    1674 觀看
    有關偷竊

    您好: 1.以檢察官的調查方式而言,勘驗監視器錄影來認定事實的機會甚高。如果錄影無法確認被告是否為偷竊者,則可能得視被告在回應檢察官的訊問時有無不合理之處,否則如前位先進律師所述,起訴機率恐怕不高。 2.如您非出於捏造事實而提告,應無誣告罪之問題。建議您在提告時應盡量出於客觀的事實,以降低風險。
    2020/06/05 10:59
  • 4 回覆
    1134 觀看
    關於小孩撫養費用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如認為法院酌定每月2萬元扶養費用之理由您無法接受,應於法定期間內提出抗告,否則案件將確定。 2.抗告主要是要針對原審的裁定不服之處提出抗告理由,如您認為無法處理,建議委請律師。 3.監護權本質上是另一個層面的問題,監護權的重點會變成您去主攻前夫擔任孩子的監護權人並不合適。當然若監護權您能獲勝,因為孩子會變成與您同住,給付扶養費的人也就會變成您的前夫。
    2020/06/05 10:24
  • 3 回覆
    1129 觀看
    娃娃機夾取5樣送1樣卻沒有送

    您好: 依所述,除非您能找尋到「夾五」後都沒有「送一」的多名被害者,來證明商家「夾五送一」是不實的欺詐手法。否則若僅是您一名個案,提告詐欺的空間不高。
    2020/06/04 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