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小孩撫養費
婚姻.監護 撫養費用 1562 次瀏覽事情是這樣 我先生與前妻有兩個孩子 分別16.與17歲 監護權都歸於我先生 現在16歲的孩子說想到媽媽那去 倘若我們願意讓16歲孩子的監護權給媽媽 我們雙方是否可以協議生母不可向父親討撫養費並且白紙黑字寫下,這樣據有法律效力嗎? 還是之後對方還是可以用監護人身份追討撫養費?
事情是這樣 我先生與前妻有兩個孩子 分別16.與17歲 監護權都歸於我先生 現在16歲的孩子說想到媽媽那去 倘若我們願意讓16歲孩子的監護權給媽媽 我們雙方是否可以協議生母不可向父親討撫養費並且白紙黑字寫下,這樣據有法律效力嗎? 還是之後對方還是可以用監護人身份追討撫養費?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負有扶養義務,即使父母雙方離婚後協議將小孩的親權(監護權)歸由母親,父親對於小孩還是有扶養義務,小孩依法還是可以請求父親給付扶養費。縱使父母雙方約定母親不可以向父親請求扶養費,但該約定並不能拘束小孩,未來還是可以以小孩名義請求父親給付扶養費。
您好: 原則上父母親間的協議不拘束孩子,日後監護人還是有可能以孩子代理人的立場來請求給付扶養費用,甚至是有情勢變更的情況時也是能來請求。在雙方各自扶養一名孩子的情況下,或許彼此間互不請求扶養費會是個方式。
您好: 1) 因您先生或前妻都無法拋棄子女的權利(請求父母扶養),因此您先生和前妻即使簽署,也只能拘束彼此。如果是小孩提告(未成年當然需要代理人),您先生仍然無法以和前妻之間的協議對抗小孩。 2) 反之,您先生和17歲的小孩也可以向前妻要扶養費。因此樓上陳律師提到的各自負擔一個,可能會是一個比較折衷的方式。但要注意成年後,法律上就無扶養義務問題,可能會有一年的落差。 3) 如果之前您先生都未和前妻要扶養費,可以考慮請求前妻給付代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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