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專業領域
-
專業領域1婚姻.監護.家事
-
專業領域2刑事犯罪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基隆,宜蘭,花蓮
服務
1.提供email法律諮詢由律師親自回覆:hyc.lhcps@gmail.com 2.代理離婚、財產分配、監護權、遺產分割等家事爭議 3.協助刑事案件之撰狀、陪同偵訊、告訴代理及辯護 4.協助民事案件之撰狀、調解、開庭 5.代理境外國民申請文件、拋棄繼承、稅務辦理 6.協助契約審閱、草擬、修訂 7.其餘問題及預約可洽: (1)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02-2703-6620 (2)Line:0919-560-921
資格背景
【學歷】 1.國立政治大學刑事法學組碩士 2.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學研究科交換留學生 3.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士 【經歷】 1.立法委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2.市議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3.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律師 4.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 5.理律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 6.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
發表著作
(2016)傳聞法則與被告審判外自白之證據調查 ─以三個實務案例為中心(碩士論文)。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168
- 回覆次數 4,254
- 總諮詢案件 4,196
其他專長領域
國際事務.外國人 遺產.繼承.贈與 車禍事故 債務糾紛 不動產.土地
註冊於 2019-05-06
個人主頁被 151,104 人瀏覽
案例分享
全部案例分享
0
服務項目
其他服務項目
服務項目
一般費用
法律圈優惠價
說明
律師專欄
法律諮詢
-
6 回覆1252 觀看訴請離婚
您好: 1.離婚對您而言其實是免除精神上的壓力,能夠付出更多在孩子的身上。如果對方對於您已經喪失信任感,甚至揚言離婚,那或許提告離婚對雙方都好。 2.先生債務的部分只要您不是連帶保證人就不用一同負擔償還責任,小孩也是一樣。若先生離世留有大筆債務的話也可用拋棄繼承的方式處理。 3.依您所述,應有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3、7款「不堪同居虐待」及「不治惡疾」之空間。亦有主張同條第2項的「其他重大事由」空間,建議持相關證據與律師進一步諮詢。2020/03/26 18:24 -
2 回覆6522 觀看網友偷拍我照片,並上傳fb粉私團和一些怪怪的網站,該怎處理?
您好: 1.並非有馬賽克即全然無法主張肖像權之侵害,仍需具體去檢視照片上馬賽克的程度,還有綜合照片的時間、背景環境、文字描述等,能否足以特定是您。另外,若親友可由照片判別是您也是個可以主張的地方,但此部分要由您負擔舉證之責。 2.若非隱私部位,或是以衣物遮蔽之部分遭拍攝確實在隱私期待性上較難以主張。但若有觸碰到您的身體或是跟拍的動作,則恐有性騷擾防治法、或社維法可供您主張。 3.承1如可辨識是您,則應有主張人格權遭侵害。進而主張排除侵害(即刪除照片)之空間。2020/03/26 11:06 -
2 回覆1548 觀看我爸盜領我的帳戶,可以要求返還嗎
您好: 仍需辨別父親所述「暫時存放在您的戶頭」之說法是否為真。如果這些錢是父親的,只是因為某原因置於您帳戶,此部分父親的法律風險較低。 但錢若可辨別是您的,則父親恐有侵占或詐欺及衍生民事賠償等法律問題存在。2020/03/26 10:18 -
2 回覆1483 觀看離婚後對方沒給撫養費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如果執行沒有結果,可以將相關的執行未果的文件向社會局詢問可否聲請單親補助等社福資源,以維持小孩的生活水平。 2.對於前妻部分,如前位律師所述。可以等待之後前妻會不會名下有財產可供您執行,但須記得要定期去法院更換債權憑證,以避免時效消滅。2020/03/26 10:12 -
4 回覆2023 觀看對方向我提告民事及刑事訴訟 在初步研判表(鑑定結果未出來)情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可以。 2.以目前階段非強制律師代理,所以是否有請律師的必要在於您評估自身可否妥善處理此案件。 3.或可以對方沒有要衝出來的跡象為待衝出來後已來不及反應為補充答辯。 4.如為您保險契約承保範圍,通常保險公司會介入處理民事部分。 5.較高機率為可易科罰金之刑。 6.可告侵權行為。證據上目前車鑑對您有利。 7.70歲已超出法定退休年齡,故有無薪資、有無看護必要建議應具體檢視憑證及相關診斷證明。2020/03/25 07:03 -
2 回覆5615 觀看愛妮雅退款問題
您好: 如構成訪問交易,依消保法您可於7日內請求解除契約。 而對方所述諸多拒絕退費的理由,經驗上有時是為拖延時間使消費者知難而退,也並非皆為有理。且依所述您已發函解約並向消保官申訴,則可等待之後消保官的介入處理。而若消保官介入仍未果則尚可向法院起訴返還消費金額。2020/03/25 06:52 -
5 回覆2787 觀看丈夫有酗酒及言語暴力的情形,想訴請離婚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先生的前科如有被判決超過有期徒刑6個月,可依1052條第1項第10款主張離婚,但應注意1054條的時間規定。 2.言語暴力可往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3款「不堪同居之虐待主張」此部分自然是證據愈多愈容易向法院主張達到不堪同居的程度。 3.除前述兩款外,民法1052條第2項尚有概括規定,此部分可與律師討論替您再研擬其餘可離婚的事由,並以1052條第2項為主張。 4.目前掌握的錄音檔是否達到離婚的程度,建議請律師協助檢視進行判斷。 5.以上回答供您參考。2020/03/24 20:57 -
3 回覆1315 觀看外公過世舅舅拒分遺產,並將中風多年外婆趕出
您好: 1.外公過世所留遺產,如未有遺囑為特別之規劃,原則上應由全體繼承人依照應繼分繼承。而依所述外婆尚在世應有繼承權利,舅舅認遺產均歸其所有恐有誤會。如協商無效可透過法院進行分割遺產。 2.舅舅出手傷害涉及刑事傷害罪,可於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 3.外婆可向法院請求舅舅負擔扶養義務,親戚如有代舅舅扶養外婆則可向舅舅要求代墊的扶養費用。2020/03/24 17:51 -
6 回覆2401 觀看2020/03/24 09:30
-
3 回覆1453 觀看2020/03/24 09:28
-
3 回覆2412 觀看未婚生子需要給付贍養費嗎 ?
您好: 如為男方的孩子,女方可以向男方請求孩子出生時起到成年為止的扶養費用。但這錢是給小孩成長用的,並非給予女方的贍養費用。 男方則對小孩有探視的權利,如女方惡意阻絕探視,可視情況向法院改定監護或聲請酌定探視方式。2020/03/24 09:26 -
3 回覆2907 觀看未打方向燈左轉害對方跌倒
您好: 1.原則上肇事狀況、原因警察會製作車禍之初判表,如對初判表上所載肇事原因有疑義還可再向當地的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以確定彼此的肇責。 2.車禍一般的損害會有財損、醫藥費等支出及精神慰撫金,可先請對方提供相關支出單據判斷賠償金額。2020/03/23 18:48 -
2 回覆1806 觀看2020/03/23 13:18
-
3 回覆1210 觀看丈夫外遇後,保護不動產的問題
您好: 1.先生有外遇可向法院提起侵害配偶權的民事損害賠償,也可向法院提出離婚並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2.以1為前提,如丈夫有欲脫產的動作,您可依法聲請假扣押。待法院核准您假扣押待聲請後可就丈夫名下的財產為禁止移轉。 3.在您與丈夫感情有所裂痕的情況下,不建議擅自以丈夫名義聲請保險箱或為其餘法律行為,以免產生偽造文書等爭議。2020/03/22 21:18 -
4 回覆2180 觀看未經同意於網路公開他人照片、姓名並以文字攻擊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查看他人臉書並無違法。 2.對方公佈您的照片、姓名恐涉及違反個資法、著作權法、侵害您的肖像權等法律上相關問題。您可發函請求其撤除、亦可截圖存證後與律師研擬是否提告。2020/03/22 09:51 -
4 回覆6702 觀看2020/03/21 17:55
-
3 回覆3292 觀看2020/03/21 15:45
-
10 回覆2369 觀看2020/03/21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