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告外遇的男方
婚姻.監護 其他 955 次瀏覽事實經過: 從賴看到對話內容發現老婆外遇可是沒直接證據 有截圖ㄧ部份的對話 可是不是直接的證據 老婆承認有發生關西 對方不承認有發生關西 賴的對話有說到性的都刪除ㄌ 這樣上法院老婆把跟對方發生的地點時間都坦承ㄉ話 我要提告外遇對像會成功嗎? 問題:
事實經過: 從賴看到對話內容發現老婆外遇可是沒直接證據 有截圖ㄧ部份的對話 可是不是直接的證據 老婆承認有發生關西 對方不承認有發生關西 賴的對話有說到性的都刪除ㄌ 這樣上法院老婆把跟對方發生的地點時間都坦承ㄉ話 我要提告外遇對像會成功嗎? 問題:
你好,就你所述,即便無法提出刑事通姦告訴,目前實務通常必須達到捉姦在床等事實證據,方有起訴可能,惟你仍可就小王侵害配偶事實,提出民事訴訟求償,有無提告空間,你可持相關事證與我們進一步討論釐清。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您好 侵害配偶權屬於對向犯的概念,亦即只有一人不會成罪,因此如果老婆方已經有相對應的證據的話還是有成立可能性,為保障您權益,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目前掌握的對話內容)後來所諮詢,俾利律師給您專業建議 以上所述供您參酌,可加line簡易諮詢 進豐聯合法律事務所 謝俊傑律師 電話:(02)2351-0666 手機:0909-617-580 LINE:law41326(諮詢前請告知姓名、所問案由及相關事實) 信箱:law41326@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50號2樓(捷運忠孝新生站2號出口)
您好: 1.實務見解認為刑事通姦罪僅有配偶的證詞時,並不足夠。仍應有其餘補強證據補足配偶的證詞,始有成罪的空間。因此若您欲提告刑事通姦罪的話,除配偶可出庭作證有發生性關係外,仍應盡可能準備其餘直接、間接的證據(如訂房紀錄、提及性行為的訊息等)以增加成罪之機率。 2除上述刑事外,您尚可提告民事侵害配偶權。此部分門檻較低無需證明到有性行為,僅需證明有男女間交往之狀況即可。
您好: 1) 且不論通姦大法官釋憲結果如何,通姦罪部分依實務見解,需證明確實有性器接合,故可能難以構成。 2) 您可以向民事法院對遇對象提告侵害配偶全,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民事部分不需要到證明性器接合,且如果您太太願意作證,也屬可行的證據。 3) 但這個必然也會涉及您是否要繼續這段婚姻,建議一起全盤思考。
您好 可攜帶相關對話截圖與律師諮詢,商討是否有提出侵害配偶權民事訴訟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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