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民事問題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819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2019/05/27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本人有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對方未注意直行車
六、問題:
刑事附民事求償是涵蓋車損,還是僅限過失傷害部分?
4275f897用戶 發表於 2020/04/01 16:08

3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4/01 16:16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感謝律師回答
    依所述,財損原則不在附民範圍,除非故意毀損。
    
    
                         
  • 謝俊傑律師
    謝俊傑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4/01 16:18
    回覆諮詢(343)、最佳解答(7)、獲得感謝(9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刑事附帶民事可就「過失傷害」所造成的一切損害,如醫藥費、不能工作損失、精神賠償等一併請求,至於車損部分需要另外請求,因計算上需要注意很多細節,建議委請律師替您處理
    以上建議供您參酌,可加line簡易諮詢
    
    進豐聯合法律事務所 謝俊傑律師
    電話:(02)2351-0666
    手機:0909-617-580
    LINE:law41326(諮詢前請告知姓名、所問案由及相關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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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4/01 16:39
    回覆諮詢(4137)、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刑事附帶民事的範圍僅限於刑事案件的部分,如為過失傷害則限於傷害衍生的損失,如醫藥費、看護費、精神慰撫金等等。
    
    2.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後,如刑事法院裁定移轉民事庭由民事庭審理,此時可再就財損部分向民事庭追加,但追加部分則應繳納裁判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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