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俊瑋 律師
106臺檢證字第13628號- 性別: 男
- 年齡: 3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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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新北,桃園,新竹,台中,花蓮
律師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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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事故 婚姻.監護.家事 刑事犯罪 消費糾紛 勞動問題 不動產.土地 債務糾紛 遺產.繼承.贈與
註冊於 2019-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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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覆1683 觀看要求媽媽放棄母子關係
1.血緣關係無法斷絕,不要被電視誤導。 2.被要求扶養可向法院聲請減免扶養義務。 3.或是你如果被其他人收養的話,與生母的關係就中斷,應該算是最接近您所謂「斷絕母子關係」的法律效果吧。2020/01/05 17:19 -
5 回覆3299 觀看父母離婚,子跟母,子長大後需撫養父嗎?
1.可提出減免扶養義務之請求。 民法第1118-1條規定: 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不適用之。 2.令尊在外之債務無庸操心,等他離開時記得辦理拋棄繼承即可。2020/01/02 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