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 過失傷害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440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8年12月27號晚上7點多左右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警方剛好在後方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事情是我父親 當晚騎電動自行車外出吃飯,要返家的突中,被ㄧ輛載魚貨的發財車於左側邊擦撞到,我父親因而跌倒,而發財車車主並沒有停下,而是後方警案將他攔下,並告知車主撞到人,車主才駛回現場,救護車來時陪同我父親至醫院就醫

六、問題:請問以上事情能對車主提出肇事逃逸過失傷害或業務過失傷害的告訴嗎?
333cb763用戶 發表於 2020/01/01 20:35

3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01 20:40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您好,車主肇事致您父親受傷後並未停下查看,可以對該車主提告肇事逃逸過失傷害之告訴,但是否成例仍要檢視相關資料才可更精準判斷。又業務過失傷害的條文規定業已修法刪除。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01 20:55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案件,依您所述,對方確實有構成上開罪名之可能,建議約時間至所詳談並確認後續處理方式為妥,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 陳俊瑋律師
    陳俊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01 23:02
    回覆諮詢(634)、最佳解答(21)、獲得感謝(224)

    依所述對方已成立肇事逃逸過失傷害,另可提起附帶民事賠償或另訴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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