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俊瑋 律師
106臺檢證字第13628號- 性別: 男
- 年齡: 4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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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新北,桃園,新竹,台中,花蓮
律師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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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監護.家事 不動產.土地 車禍事故 債務糾紛 消費糾紛 遺產.繼承.贈與 勞動問題 刑事犯罪
註冊於 2019-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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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覆1341 觀看一年一聘但是沒有再簽約感謝律師回答
定期契約屆滿後,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視為不定期契約,勞基法第9條規定的。 對了你是剛剛那位問競業禁止的發問者嗎?若是的話建議將條款貼上或找律師問條款內容。2019/11/25 23:07 -
1 回覆1551 觀看如果沒有借據及本票能要求還錢嗎
如果當時沒有說以後要還那就是好意行為,不用還。 亂把你的電話給別人騷擾你這叫做違反個資法。 他們講啥讓你擔憂人身安全?可能涉嫌恐嚇。 如果要花錢了事就是簽署和解書之類的東西。2019/11/24 14:28 -
4 回覆2001 觀看奶奶要將遺產透過遺囑的方式給孫子
民法第 1187 條 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 第 1225 條 應得特留分之人,如因被繼承人所為之遺贈,致其應得之數不足者,得按 其不足之數由遺贈財產扣減之。受遺贈人有數人時,應按其所得遺贈價額 比例扣減。 另依民法1223規定,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若姑姑無1145條事由,不能剝奪繼承權或特留分。 建議評估稅捐負擔以及日後遭訴可能被請求之金額綜合評估。2019/11/23 20:37 -
11 回覆2076 觀看2019/11/23 17:50